蚌埠集
即今安徽蚌埠市。《清一统志·凤阳府二》: 蚌埠集 “在凤阳县西北五十里,界灵宝、怀远两县,水陆交冲。本朝乾隆五十四年,由县城移主簿驻此”。
(蚌bèng) 即今安徽省蚌埠市。为水陆交通要冲,清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移凤阳县主簿驻此。
即今安徽蚌埠市。《清一统志·凤阳府二》: 蚌埠集 “在凤阳县西北五十里,界灵宝、怀远两县,水陆交冲。本朝乾隆五十四年,由县城移主簿驻此”。
(蚌bèng) 即今安徽省蚌埠市。为水陆交通要冲,清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移凤阳县主簿驻此。
明嘉靖六年 (1527) 置,属灵州守御千户所。即今宁夏吴忠市西南金积镇。清同治间,回民马化隆、白彦虎据此反清。同治十一年 (1872),清政府将回民起义镇压下去之后,于此置宁灵厅。在今宁夏回族自治区
①在今江苏苏州市城内北隅。相传三国吴赤乌年间孙权母吴夫人舍宅为寺,名通玄寺。唐开元年间改为开元寺。后毁。五代周显德年间就其遗址建为报恩寺。因位于城北,今又名北寺。寺内有塔,始建于南朝梁时,初为十一层,
即今广东惠来县。《明史·地理志》 惠来县: “嘉靖三年十月以潮阳县惠来都置。”即今广东省惠来县。明嘉靖三年(1524年)置惠来县。
元至元二十四年(1287)置,治所在东京路(后改辽阳路,治今辽宁辽阳市老城)。辖境西至滦河、辽河、嫩江,东至鄂霍茨克海、日本海及库页岛,北迄外兴安岭(今俄罗斯斯塔诺夫山),南达朝鲜东北部地区。明初废。
元置,属思州安抚司。治所在今贵州江口县西三十六里提溪司。明洪武初改为提溪长官司。
①南朝梁改北梁州置,治所在西城县 (今陕西安康市西北四里汉水北岸)。西魏废帝元年(552) 改置东梁州。②南朝梁天监八年 (509) 置,与北巴州同置一处,称南梁、北巴州。治所在北巴西郡阆中县(今四川
即今四川之沱江。《舆地纪胜》 卷145简州“风俗形胜” 引朱辂 《江月楼记》 曰: “赤、雁二水交注城下。” 《方舆纪要》 卷67简州: 雁水 “在州城东,即雒水之别名也”。
又名施州江、唐崖河、唐昌河。即今四川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南之阿蓬江,为乌江支流。《寰宇记》卷120黔江县:“阿蓬水一名太平水。东北自施州清江县界来,西南流经县北一里,又南入洪杜县界。”此水源出湖北利川
在今河南邓州市东南。《魏书·高祖纪》:太和二十三年(499)三月,“帝疾甚,车驾北次谷塘原”。四月,“帝崩于谷塘原之行宫”。在今河南省邓州市东南。北魏太和二十三年(499年)孝文帝病死于此。
明洪武四年(1371)置,直隶南京中军都督府。治所在今江苏扬州市西南。清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