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中央政治委员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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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盛京户部

    官署名。清朝盛京五部之一。掌盛京财赋。顺治十六年 (1659) 设。置侍郎一人,总掌部务; 宗室郎中、堂主事各一人,掌档案文移。下设经会、粮储、农田三司,分掌泉货、谷糈、田亩诸事,各置郎中一人,员外郎

  • 都目

    金、元首领官名。管理衙门文书等日堂公务,管辖吏员。凡由吏目升入者,可升为提控案牍,属流外职。首领官名。金元设置,为流外官。其职掌为管理衙署内文书等日常事务,管辖吏员。凡由吏目升入者,可升为提控案牍。

  • 学部咨议

    官名。清末学部之顾问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置。非实缺,无定员。分四等,一等视丞,二等视参议,均由学部奏派,三等视郎中、员外郎,四等视主事,均由学部委派。凡部有重要筹议之事,随时咨询。该官于教

  • 散参

    无固定职务而预朝参得散官。《隋书·李德林传》:“因出为湖州刺史,德林拜谢曰:臣不敢复望内史令,请预散参。”

  • 土副巡检

    官名。清朝土官名号之一。文职。四川省设有。无品级。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受地方官约束。世袭,其承袭事隶吏部。详“土官”。文职土官名。清制,四川省一人,置于茂州竹木坎;贵州省置二人:永宁州盘江、安化各一人

  • 行县

    官制用语。汉代郡守到所辖县劝农桑,访民俗,检察工作,称为“行县”,因其在春天,故又称“行春”。《汉书·韩延寿传》:“入守左冯翊,满岁称职为真。岁余,不肯出行县。丞掾数白:‘宜循行郡中,览观民俗,考长吏

  • 军政部

    官署名。民国十七年置,直属国民政府行政院,掌管军事行政事务。设总务厅、审查处、陆军署、海军署、航空署、军需署、兵工署。设部长一人、次长二人。民国十八年海军设部,直属行政院。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

  • 右宗侍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置。详见“宗侍下士”。

  • 上林中十池监

    上林中十池监,即上林十池监,详“上林十池监”条。

  • 神乐署署正、署丞

    官名。清置,为神乐署的正副长官,见“神乐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