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政院
官署名。秩正二品。元成宗大德四年(1311),由中御府改置,掌皇后中宫财赋、营造、供给及宿卫士。至大三年 (1311),升从一品。四年,併入典内院。皇庆二年 (1313),复立中政院。下辖中瑞司、翊正司等机构。
官署名。元大德四年置,秩正二品,掌中宫财赋营造供给,及番卫之士、汤沐之邑。其官有院使七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还有佥院、同佥、院判等。见《元史·百官四·中政院》。
官署名。秩正二品。元成宗大德四年(1311),由中御府改置,掌皇后中宫财赋、营造、供给及宿卫士。至大三年 (1311),升从一品。四年,併入典内院。皇庆二年 (1313),复立中政院。下辖中瑞司、翊正司等机构。
官署名。元大德四年置,秩正二品,掌中宫财赋营造供给,及番卫之士、汤沐之邑。其官有院使七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还有佥院、同佥、院判等。见《元史·百官四·中政院》。
见“天驷监”。
官名。清置,全名为督办税务大臣,掌管关税,督率关吏。所辖有总税务司、副总税务司、税务司、副税务司、各关税务司等。见《清史稿·职官六·督办税务大臣》。
官名。金朝设于关隘、渡口之处,掌稽察奸伪,秩正八品。设在关口之处者,尝由关使兼任。
官署名。金朝置。掌辖区税赋钱谷、仓库出纳、权衡度量之制。初以临潢府为北京,设司,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改北京为临潢府路,以北京都转运司为临潢路转运司。三年罢。贞元元年(1153)以大定府为北京后,
官名,东汉置,即符节令。《后汉书·百官三·少府》:“符节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为符节台率,主符节事。凡遣使掌授节。”属官有尚符玺郎中、符节令史。参看“符节令”条。
官名。明清吏科之副长官。佐都给事中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设,左、右各一人,秩从八品。永乐(1403—1424)中升从七品。清顺治十八年(1661)沿设,左、右满、汉均各一人。康熙四年(16
见“福元营缮所”。
官名,西汉置,属乐府,掌管钟工人员。见周明泰《再续封泥考略》。官名。汉代乐府令的属官,见《再续封泥考略》卷一。乐府中有许多分管乐器的属官,钟官分管钟。
官名。清朝道员之兼衔。顺治(1644—1661)中沿明旧制,分设守道、巡道,辅佐藩臬二司办理地方政务,乃省与府州间之地方长官。皆带原品衔充任。由郎中、员外郎、主事、同知补授者为佥事道,正五品。乾隆十八
官名,汉置,为辞曹长官,掌辞讼事。参看“辞曹”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