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畿道
官署名。清朝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初制,京畿道给印信,但不设专员惟以照刷部院卷宗事归之。乾隆十四年(1749)设掌印监察御史及监察御史,均满、汉各一人; 属官有笔帖式、经承等。负责稽核直隶、盛京刑名,稽察内阁、顺天府及大兴、宛平二县事务。二十年,命京畿道改列河南道前,互易所掌,始参治院事,自是遂为要职。刷卷一差,改归河南道。
官署名。清朝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初制,京畿道给印信,但不设专员惟以照刷部院卷宗事归之。乾隆十四年(1749)设掌印监察御史及监察御史,均满、汉各一人; 属官有笔帖式、经承等。负责稽核直隶、盛京刑名,稽察内阁、顺天府及大兴、宛平二县事务。二十年,命京畿道改列河南道前,互易所掌,始参治院事,自是遂为要职。刷卷一差,改归河南道。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三年(1370)置于陕西察罕脑儿,掌该处粮盐生产、税课、运销之政。设提举一人,从五品,同提举一人,从六品,副提举无定员,从七品,及各食课司、各盐仓大使、副使等职。
绶即系印的丝组。黄绶指汉朝官印上的黄色绶带,亦用作低级官吏代称。西汉秩比二百石以上至五百石官吏,如小县长、小侯国相、县丞、尉等皆授铜印黄绶。成帝绥和元年(前8)。长、相一度改为黑绶。哀帝建平二年(前5
官名。东汉置,属羽林中郎将,为羽林左监副职,员一人,秩三百石,助羽林左监领羽林左骑,掌宿卫侍从。官名,东汉置,属光禄勋,为左监之副,佐左监掌羽林左骑,主宿卫送从。《后汉书·百官二·光禄勋》:“羽林左监
官名。明洪武十三年 (1380) 于御史台置,左、右各一人,俱正二品。因当时不设御史大夫,故左、右中丞实为御史台长。同年即罢。
宋吏部窠阙名。宋制,谓吏部四选非次阙榜公布后, 京官所注知州、通判等阙满半年,选人、使臣所注知县、县令等阙满一年,所剩无人申请登记的窠阙为破格阙,登记此种窠阙其资格可以放宽, 除司法参军、县令之外,不
掌大政的官。《后汉书·百官一》:“太尉,公一人。”注:《尚书·中候》云,舜为太尉,太尉所职,即虞舜所掌,遂以同掌追称太尉。《说菀》曰:当尧之时,舜为司徒。《新论》曰:“昔尧试于大麓者,领录天子事,如今
官名。① 唐朝左右卫所领亲府次官之一,高祖武德七年(624)置一员,正五品上。② 唐朝太子左右卫率府所领亲府次官之一,置一员,正五品下,高宗永徽三年(652) 改右翊军郎,显庆元年(656)复名右郎将
满语官名。即“屯拨什库”。
参见“山金司”。
官名。明永乐元年(1403)改北平为北京,置北京行部,设尚书二人,品秩同六部尚书,职掌则同于布政使、按察使。十八年迁都后革。洪熙元年(1425)复置,宣德三年(1428)再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