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魏、东魏、西魏、唐朝置。属大行台,如分曹理事,则冠以曹名,如大行台都官郎中、大行台吏部郎中等。在北魏末及东、西魏时,权力很大,加之当时授官较滥,常可加或兼其他较高官职,如杜弼任此职时加镇南将军
武官名。为总督京营戎政的副职,见“总督京营戎政”。
官署名。明洪武六年(1373)置,为户部五科之一,设郎中、员外郎各二人,主事五人。八年,因事务繁剧,增设尚书、侍郎各一人。十三年罢。
官名。西魏、北周置,详见“宫伯都上士”。
官名,汉置,掌屯田的军官。骍马,在玉门东北。见《居延汉简·释文》。
惩戒机关名。国民党政府设置,隶属于国民政府。掌理关于选任政务官以外的政务官的惩戒事务。从国民政府委员中推定委员七至九人组织之,以其中一人为常务委员。每周开会一次,必要时由常务委员召集临时会议。
官署合称。隋朝置,隶陇右牧,每牧置大都督、尉各一员,帅都督二员。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土中大夫属官,员一人,掌作罇、彝、簠、簋等器。下设陶工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清代吏部之处分制度。凡受降级处分之官员,就现任之级递降,照所降之级食俸,仍留现任,称为降用。其处分有三等,以级为差,有降一至三级之别。
官署名。广州国民政府时期,广东省政府于广东统一后为了整顿各县行政,加强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于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末,将广东全省划为广州、西江、东江、北江、南路、琼崖六个区域,每区各设行政委员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