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正
官名。春秋时郑国置。掌修外交文告辞令的长官。《左传·襄公二十六年》: “印堇父与皇颉戍城麇,楚人囚之,以献于秦。郑人取货于印氏以请之,子大叔为令正,以为请。”杜预注: “主作辞令之正。”
官名。主作辞令之正。《左转·襄公二十六年》:“子大叔为令正。”注:“主作辞令之正。”
官名。春秋时郑国置。掌修外交文告辞令的长官。《左传·襄公二十六年》: “印堇父与皇颉戍城麇,楚人囚之,以献于秦。郑人取货于印氏以请之,子大叔为令正,以为请。”杜预注: “主作辞令之正。”
官名。主作辞令之正。《左转·襄公二十六年》:“子大叔为令正。”注:“主作辞令之正。”
官名。即太庙丞。
参见“厅”。地方行政单位名。清代在新开发的地区设厅,其长官称同知或通判,有的属府,有的直属于省,直属省的厅,称直隶厅。直隶厅除奉天凤凰、四川叙永外,皆无属县,而直隶州有属县。参看《清朝续文献通考·职官
官名。晋朝置,黄颖曾任此职,见《隋书·经籍志》,当为州属官。州学官名。《隋书·经籍志一》有儒林从事黄颖注《周易》四卷,惟不知为何州。
同“内城巡警总厅司法处”,参见该条。
官名。金朝置,属宫师府,掌承奉太子医药。秩正八品。官名。金置,属詹事院。秩正八品,承奉医药。佐官有奉药,正九品。
官署名。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僧官名。金置,见“都纲”。
官名。清朝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之一。隶于噶伦。掌治拉萨街道之事。设五品官二人。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 置,为十二卫大将军之一,置一员,正三品,总其府事,并统诸鹰扬府。唐初沿置,高祖武德五年 (622) 改左领军卫大将军。
即“马步”。官名。辽置,为石烈夷离董(大部族)或石烈令稳(小部族)的副职,属北面部族官。《辽史·国语解》说:“麻普即麻都不,县官之副也。初名达刺干。”参见“石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