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主
伯主即霸主,五霸也称五伯。《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政由五伯,诸侯恣行……齐、晋、秦、楚其在成周微甚,封威百里或五十里。晋阻三河,齐贞东海,楚介江淮,秦因雍州之固,四海迭兴,更为伯主。”注:“《索隐》:伯音霸。五霸者,齐桓公、晋文公、秦穆公、宋襄公、楚庄王也。”
伯主即霸主,五霸也称五伯。《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政由五伯,诸侯恣行……齐、晋、秦、楚其在成周微甚,封威百里或五十里。晋阻三河,齐贞东海,楚介江淮,秦因雍州之固,四海迭兴,更为伯主。”注:“《索隐》:伯音霸。五霸者,齐桓公、晋文公、秦穆公、宋襄公、楚庄王也。”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三班,拟宁远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仍拟宁远将军等号。
见“河南府”。
清朝一些部院衙门的内部机构。多隶于各司,以经承管理,负责办理火食。
邪恶不正、净干坏事之臣。《后汉书·梁统传论》:“况乃倾侧孽臣,传宠凶嗣,以至破家伤国,而岂徒然哉!”
官署名。明清宦官衙门之一。掌理出朝钟鼓之事。明洪武二十八年 (1395)置。设正五品司正一人为主官,下设左、右司副等官佐之。所属有学艺司房等机构。为内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清顺治十年(1653)沿置,为十
汉朝制度,指获准享有高于本职的仪制待遇。《汉书·张汤传》:“放为侍中、中郎将、监平乐屯兵,置幕府,仪比将军。”指准许享受高于本职的仪制的待遇。《汉书·张汤传》:“放为侍中、中郎将,监平乐屯兵,置莫府,
指参与评决军政大事。《三国志·濮阳兴传》: 孙休“征兴为太常、卫将军,平军国事。”
官名。北魏置。《魏书·陆俟传》: (陆归)“东宫舍人、驾部校尉。”职掌不详。
官名。北魏末诸州置,负责城防事务,位在长史、司马下。《魏书·李顺传》:“寻假(李裔)平北将军,(定州)防城都督。贼既围城,裔潜引(杜)洛周,州遂陷没。”武官名。北魏孝昌年间始置,为州军府督将之一,专城
官署名。北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于开封府置。掌检覆抄札、打量界至,领福田院,支贫子钱等事。四年罢,绍圣元年(1094)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