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上军
春秋晋等国所置上军之副长官。
春秋晋等国所置上军之副长官。
吏名。宋朝置,属大理寺右治狱。
官署名。元朝置,隶崇祥总管府,秩正五品。掌大承华普庆寺所属大永福寺营造。初为营缮提点所,文宗天历三年 (1330) 改营缮司。设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
官名。清末置,为税务处内部分设各股的主官,北洋政府时期改称股长。
官名。辽朝北面官。圣宗统和四年(986)置先离闼览官六员,领于骨里、女直、迪烈于等诸部人之隶宫籍者。
官场用语。宋朝大臣、贵戚死,皇帝派宦官监护丧葬,称敕葬。
即“超转”。宋代官员升迁有超转的规定,亦称越转。参见“超转”。
官名。晋朝王国置。南朝宋、梁,北朝齐皆置。梁由王国自选补。
刑部尚书之别称。
官名。明清吏科之主官。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设一人,秩正八品。建文(1399—1402)中改为正七品。清顺治十八年(1661)沿设,满、汉各一人。康熙四年(1665)裁。
县分职诸曹之一。东汉置,主水利之事。《隶释》十五《绵竹江堰碑》记绵竹有水曹掾、史各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