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周置,掌土木营建之事。任此职者见《周书·窦炽传》:“及宣帝营建东京,以炽为京洛营作大监,官苑制度,皆取决焉。”其副职为营作副监,任此职者见《周书·晋荡公护传·叱罗协附传》:“迁少保,转少傅,爵
官秩俸禄等级。西汉多指县丞、尉一级的长吏。东汉则多为中央政府各机构的丞、尉、长、相,小县县长、侯国相等。月俸四十五斛。三国两晋南北朝沿用为俸禄等级。公府东、西曹掾,尚书左右丞、尚书郎、太子食官令、太子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二月十六日国民政府公布《度量衡法》,规定划一全国度量衡,应由工商部设全国度量衡局掌理之,各省及特别市得设度量衡检定所。同年四月十一日工商部即制定《各
官名。清朝督理漕运之官员。隶于漕运总督。漕粮北上,各省漕船分帮,每帮设武举一人随帮效力,协助领运千总督运,三年无误,以卫千总推用。咸丰三年 (1853) 停。
即“黑白昂邦”。
官吏的俸禄。又指在官食禄。《论语·宪问》:“邦有道,谷; 邦无道,谷,耻也。”
见“太祝”。
官名。春秋置。供使役的低级小吏。《左传·昭公四年》: “舆人纳之,隶人藏之。”杜预注:“舆、隶,皆贱官。”官名。《左传·昭公四年》:“舆人纳之,隶人藏之。”注:“舆隶皆贱官。”
官名。元朝特有的官名。元朝的文散官分四十二阶,崇进是前阶,为正一品官。无实际职务。见《元史·百官七·文散官》。文散官名。金代始置,秩从一品下。元升为正一品。
官署名。①掌管刑法的机构。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属秋官府,以刑部中大夫为长官,少刑部下大夫为次官。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公府诸司中大夫,以刑部下大夫为长官,周宣帝即位后,复置公府诸司中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