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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部侍郎

官名。① 隋初兵部头司兵部司长官。初为六品上,文帝开皇六年(583) 升从五品。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名“兵曹郎”。②兵部次官。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始置,员一人,正四品。唐增为二员,与尚书分掌武官铨选、勋阶考课之政,正四品下。时尚书常由宰相兼任或为外官带职,部务实由侍郎主持。高宗、武则天、玄宗时,曾随本部改名司戎少常伯、夏官侍郎、武部侍郎,寻各复旧。中唐以后,职权日轻。五代因之。北宋初为四品寄禄官,表示品级俸禄,不预部务,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始成为职事官,置一员,从三品。南宋与尚书不并置,员一至二人。辽朝为南面朝官。金朝置一员,元朝置一至二员,皆协理部务,正四品。明初置一员,正四品;洪武十三年 (1380) 分置左、右侍郎,正三品。隆庆四年 (1570) 添注侍郎二人,寻罢,万历 (1573—1620) 复置。又或增设一人,加协理京营戎政衔,掌京营操练之事。清朝顺治元年(1644)改左、右参政为左、右侍郎,满、汉各一员,凡四员。各省巡抚例加兵部侍郎衔。又设会同馆管理馆所侍郎一员。顺治十一年,置督捕满左侍郎、汉右侍郎各一员,掌追缉逃亡旗人,康熙三十八年 (1699) 省并刑部。清初满、汉军员正二品,汉员正三品,顺治十六年改皆正三品,康熙六年 (1677) 复旧,九年复皆为正三品,雍正八年 (1730) 皆升正二品。光绪三十二年 (1906)改兵部为陆军部,遂废。


官名。隋始置,为兵部尚书的副职。唐制兵部侍郎正四品下,宋升为从三品。金元仍为正四品,明升为正三品。清又升为正二品。员额唐二人,宋金为一人,元二人,明左右侍郎各一人,清初于兵部设督捕侍郎满、汉各二人,掌旗人逃亡之事,其下有左右理事官及郎中、员外郎,主事及司狱等官。康熙三十八年(公元1699年)载撤,与各部统一编制,设左右侍郎满、汉各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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