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见“司右中大夫”。
官署名。北宋前期三司置,分属度支部,掌百官给赐、赙赠例物、口食及冬春衣物等事,由本部都孔目官以下领之。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随三司废。
官员的等级,参见“品”。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太仆寺龙厩丞置,仍为二员,从九品上。唐朝太仆寺典厩署沿置为次官,四员,从八品下。北宋存其名而罕除。
官名。东汉光武帝建武(后25—后56)初置,东汉末曹操亦置。统兵出征。南朝宋列为五武将军之一。三国魏、晋、南朝宋皆定为第四品。十六国前秦、后秦、后凉、西凉、西秦亦置,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
官名。十六国后燕、北魏置。为皇帝左右的武职侍从,属侍御长,随同皇帝出征。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职员令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皆未载。
官署名。清末京师检察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掌对同级审判厅审判案件的检察事宜。置检察长一人,检察官四人,并典簿、主簿、录事等。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始置,配置在京师
见“经制使司”。
三公治事府署合称。西汉初指丞相府等,成帝以后指丞相(大司徒)、大司马、御史大夫 (大司空) 三府,东汉指太尉、司徒、司空三府。皆为宰相府署,自行辟除僚佐,分曹处理日常政务。西汉后期至东汉,政归尚书,三
黄帝的另一称号。见“黄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