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主书
官名。北魏置,在宫禁内负责文书诏命抄写。《魏书·张蒲传》: “天兴(398—404)中,(张昭)以功臣子为太学生,太宗即位,为内主书。”
官名。北魏置,在宫禁内负责文书诏命抄写。《魏书·张蒲传》: “天兴(398—404)中,(张昭)以功臣子为太学生,太宗即位,为内主书。”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管弓箭矢镞的收藏与颁发,为缮人、槀人诸官之长。《周礼·夏官》: “下大夫二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掌六弓四弩八矢之法,辨其名物,而掌
所掌与“京东检察司使”同,详该条。
官名。麴氏高昌国仓部长官。职掌同尚书。员一人。参见“仓部”。
官署名。明朝北京行部所属六曹清吏司之一。永乐元年(1403)始置,设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一人,正六品。十八年迁都北京,遂罢。参见“北京行部”。
官职制度。北魏末实行,曾封元天穆为世袭并州刺史,高欢为世袭定州刺史等,但因政局的变动,实际上其子孙都未能继任刺史。西魏及北周初沿袭其制,武帝保定三年(563),令世袭州、郡、县者改为五等爵,世袭州刺史
汉朝选官制度,亦作特召。《汉书·武帝纪》元特六年 (前117) 诏: “士有特招,使者之任也。”汉朝如才能出众之士,有时由皇帝亲自召见,问以政事,或授以官职。官制用语,也写作特召。汉朝对才能出众有某种
明朝内府衙门的总称,计有十二监、四司、八局,共二十四衙门。十二监为司礼监、御用监、御马监、司设监、尚宝监、神宫监、尚膳监、尚衣监、印绶监、直殿监、都知监。四司为惜薪司、宝钞司、钟鼓司、混堂司。八局为兵
战国秦国所设官禄等级,亦为年俸五百石官吏代称。《史记·秦始皇本纪》: “秦人六百石以上夺爵,迁; 五百石以下不临,迁,勿夺爵。”南朝宋置为小县长官的俸禄等级。《宋书·百官志下》: “县令千石至六百石,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吏治类科目。开元二十三年(公元735年)诏举,刘璀等二人及第。
官署名。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改公债司设置,泉币司部分职掌并入,属财政部。其职掌为:一、整理币制,调查货币,货币计算;二、金属货币和生金银的输出输入;三、监督造币厂;四、监督银行,发行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