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都点检
即“殿前副都点检”。
即“殿前副都点检”。
汉代郡太守的别称。见《潜夫论·劝奖篇》。
即“太子步兵校尉”。
官名。南宋孝宗淳熙三年(1176)太史局置,为伎术官阶官。
郡分职吏名。南朝梁置,掌领游军。《梁书·武帝纪下》载大同七年(公元541年)诏书述游军之弊说:“又复多遣游军,称为遏防,奸盗不止,暴掠繁多,或求供设,或责脚步。又行劫纵,更相枉逼,良人命尽,富室财殚。
明朝任官制度中的一种试职。新科进士被分配到都察院熟悉政务,理刑半年,然后实授御史,故名。正德(1506—1521)后规定新科进士不得除风宪,遂革去此制。
唐朝边镇武官,位在军镇大使下。
官署名。元仁宗延祐四年(1317),由运粮提举司改立。秩从五品,隶兵部,掌两都陆运粮食。设提举二员,副提举一员。官署名。元代设此官署,掌管两都陆运米粮等事,属兵部。至元十六年始设运粮提举司。延祐四年,
税关名。清康熙二十四年(公元1685年)开放海禁,设江、浙、闽、粤四海关。鸦片战争以后,帝国主义凭借不平等条约夺取了中国关税自主权,海关行政管理权和关税收支权等,使海关长期成为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一种工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为兵部的主官,全称为殿前兵部夏官,设正、又正、副、又副四人。参见“朝内六部”。
太皞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见“太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