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务督察长
警官名。北洋政府时期设于地方警察厅,掌督察所属警员的执勤事务。
警官名。北洋政府时期设于地方警察厅,掌督察所属警员的执勤事务。
官名。唐朝北衙禁军左羽林军统兵长官,高宗龙朔二年 (662) 置,员 一人,正三品。武则天时地位日重,玄宗开元 (713—741) 年间最为荣宠,成为举足轻重的禁军统兵官,多以宦官为之。肃宗乾元二年
官名。郑成功设。为其军队中最基层之带兵官。参见“正领”。
官署名。北齐太府寺置,有令、丞。隋朝沿置,有令二员、丞四员。唐朝太府寺置,令二员、丞三员、监事四员。掌金玉、珠宝、铜铁、骨角、齿毛、彩画及诸州贡物库藏。入库,由太府卿、御史监阅,太府丞主帐簿; 出库,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龟人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太卜下大夫属官,掌以龟甲占卜事或人之吉凶,下设龟占下士以佐其职。正一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明代王府长史司所属有典仪所,置典仪正一人,秩正九品,掌陈仪式之事。其副职有典仪副一人,秩从九品。嘉靖四十四年(公元1616年)裁革。
官名。北齐置,为长秋寺属官。员二人,从七品上。
吏名。清朝外吏之一。清制,外吏有四: 书吏、承差、典吏、攒典。承差乃总督、巡抚衙门之办事人员。详见“吏”。清朝官署中一般书吏的通称,也叫“经承”,如堂吏、门吏、都吏等。
①清初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之合称。后金天聪十年(1636)三月,改文馆设。内国史院掌记注皇帝起居、诏令,编辑史书,纂修实录,撰拟祝文、诰命、册文等事。内秘书院掌撰拟与外国往来文书及敕谕、祭文,
官署名。北洋政府时期于少数民族地区或边远地区尚未设县的,先成立设治局进行筹备,作为设县的过渡。设治局置设治委员一人,其职权与县知事略同。国民党政府沿置,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六月二日公布的《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仿 《周礼》土方氏置,北周沿置。为夏官府职方中大夫属官,下设土方下士。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