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提举京城所
官署名。金朝置。掌南京(今河南开封)城壁及缮修等事。设提举、同提举总领所事,秩正七品、从七品; 管勾一员,正八品,掌佐缮治; 受给官一员,掌收支之事; 壕寨官一员,掌监督修造。
官署名。金朝置。掌南京(今河南开封)城壁及缮修等事。设提举、同提举总领所事,秩正七品、从七品; 管勾一员,正八品,掌佐缮治; 受给官一员,掌收支之事; 壕寨官一员,掌监督修造。
官名。清朝六科主官。康熙五年(1666)改都给事中设。每科满、汉各一人。掌发科抄,稽庶政,注销各衙门文卷及发给敕书、赴任文凭,察核奏销册、文武生童学册等事。初制,满员四品,汉员七品,康熙九年,俱定七品
道官。明朝置,一人,掌太和山(即今湖北、陕西两省边境的武当山)道教事务,由道士担任。
清代对文武官的考察,均以四格叙其功劳,文官的四格指才、守、政、年。才指知识、才干;守指操守、品德;政指政绩、治行;年指年龄、资历。每格又有三等之分。参见“考察”。武职的四格,参见“军政”。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宾部司次官,员一人,亦称小宾部或宾部下大夫,佐宾部中大夫掌南朝陈、北齐、突厥等敌国使臣晋见皇帝的礼仪。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遂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奚六部监治官,主兵事。亦称“奚王府监军”。
官名。又称分巡道。明清道员之一。主掌刑名之事,其再兼某衔者,则更兼管其事。明朝初制,恐守令贪鄙不法,于各布政司所属设试佥事。后罢试佥事,改设按察分司四十一道,以按察司副使,佥事分司之。渐增至六十九道,
官名。清朝八旗护军营景运门直班大臣下所属官员,定额一人,以上三旗每旗司钥章京轮值。掌管紫禁城内值班钥匙。
①官名。周朝置。一指方伯,即一方诸侯之长。《礼记·王制》: “分天下以为左右,曰二伯。”《左传·哀公十三年》: “王合诸侯,则伯帅侯牧以见于王,伯合诸侯,则侯率子男以见于伯”。又指有司官吏。《大盂鼎铭
官名。明朝于各王府典仪所分置,各一人,从九品,佐典仪正掌陈仪式。嘉靖四十四年 (1565)革。
官名。北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1101),复置宗学。崇宁元年(1102),诸王宫宗学各置宗子正、宗子录、宗子博士,掌教授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