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末新陆军军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镇一人,正五品,正军校充,奏补。随同正参谋官分任计划诸务。
官署名。春秋时宋国置。时设右师与左师。二师各有官属,右师辖右,治所为右官; 左师辖左,治所为左官。详见“右官”。非官名,指舍天子仕诸侯之官。武帝时有淮南、衡山之谋,作左官之律,设附益之法。《前书音义》
春秋晋国公卿的食禄。《国语·晋语四》: “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 (1407) 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大牧苑属金台监。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参见“金台监”。
明清各朝例开之修书馆。自唐朝始,每一皇帝死后,新皇帝例敕史臣为其纂修实录。明制,帝崩即设馆修实录,视为大典。初以文武臣为监修,后改以勋臣充监修官,以内阁大臣为总裁,翰林院学士充副总裁。纂修官则由内阁于
魏晋至隋朝,以军中无职事之官为散号官,如隋朝有四十三号将军,以加泛授。
使职名。参见“册立使”。
官名,又名都护司马、军司马,西汉置,秩六百石,为都护属官,掌帅兵征伐。《汉书·百官公卿表上》:“中垒校尉,掌北军垒门内,外掌西域……西域都护加官,宣帝地节二年初置,以骑都尉、谏大夫使护西域三十六国,有
官名。西汉置于长安西市,属京兆尹。主管市政。新莽以长安为常安,东市称京,西市称畿。西市令为五均司市师。西汉秩比千石,东汉为六百石。官名,西汉置,掌市政及市场贸易,属京兆尹,西汉秩比千石,东汉六百石。参
宋朝经制使司、经制发运使司、经制边防财用司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