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津使者
官名。见“司津监”。
官名。见“司津监”。
官署名。三国魏置,设监。见《通典·职官一八》。官名,三国魏置,其长官称监,掌纸务,九品。《通典·职官十八》。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将军府的主官。见“将军府”。
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清制,官员不俟俸满迁秩,称为即升。
僧官名。元置,见“都纲”。
官名。辽置, 见“宿直司”。
官名。清末各省谘议局长官。详“谘议局议长”。又,内阁总理大臣会议时充议长。
官名。清末度支部职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四品,简任。掌佐拟本部则例及一切章程,审议各司重要事务。
官名。清末置,为税务处的副长官。见“税务处”。
官名。北魏前期置,尚书省北部曹次官,佐尚书管理北方州郡事务。《魏书·慕容白曜传》:“高宗即位,(白曜) 拜北部下大夫。袭爵,迁北部尚书。”四品上。孝文帝太和 (477—499) 改制废。
参见“十威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