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
南朝梁、陈中军、中卫、中抚、中权将军的合称。
南朝梁、陈中军、中卫、中抚、中权将军的合称。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内史中大夫属官,正一命。职掌参见“内史中大夫”。
官名。金代武散官从三品下称镇国上将军。元代武散官镇国上将军为从二品。见《金史·百官一·武散官》、《元史·百官七·武散官》。武散官名。金始置,秩从三品下。元沿置,升秩为从二品。
官名。见“公府士曹”。
苑园名。金始置,设小都监二人管理。元至元二十四年(公元1287年)亦置,属上林署,掌花卉果木。以管勾二人主管。
官名,俸四百石,有丞,掌市政治安及铨衡量度等事。汉代在各大城市(如长安、雒阳、邯郸、临淄、成都等)设商市,进行贸易。此雒阳之市长,为商业市场之市长,掌管商业方面的事,非今日之行政长官之市长。西汉时,雒
分曹侍御史的合称,晋置侍御史九人,分十三曹治事,其曹名如下:一、吏曹,二、课第曹、三、直事曹,四、印曹,五、中都督曹,六、外都督曹,七、媒曹,八、符节曹,九、中垒曹,十、水曹,十一、营军曹,十二、法曹
官名。清末陆军部之副长官。军阶、品级、职掌均与陆军部左侍郎同。参见“陆军部左侍郎”。
官名,为三辅都尉的佐官,助都尉行施职权。详“三辅都尉”条 。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燕王府,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监军。参见“典乐”。
即总领之意。东汉以后或用作“录尚书事”的省称。“录”的意思是“总领”,如“录尚书事”,意即“总领尚书事。”“录”始于东汉,但仅限于“录尚书事”,未见“录”其他事。《后汉书·章帝纪》:“行太尉事节乡侯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