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司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属内务部。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官制,其职掌为:一、本部直辖土木工程;二、地方和其他公共土木工程:三、本部直辖工程经费和补助地方工程经费的调查;四、道路、桥梁的修缮和调查;五、河堤、海港和其他水道工程;六、土地收用。司的主官为司长,下设佥事、主事。四、五、六三项职掌次年并归职方司。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属内务部。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官制,其职掌为:一、本部直辖土木工程;二、地方和其他公共土木工程:三、本部直辖工程经费和补助地方工程经费的调查;四、道路、桥梁的修缮和调查;五、河堤、海港和其他水道工程;六、土地收用。司的主官为司长,下设佥事、主事。四、五、六三项职掌次年并归职方司。
① 宦官名。明朝内府二十四衙门各监、司、局及内府各供用库多有设置,无定员。②清朝吏部铨选制度。指特派高级官员管低级衙门事宜,以示重视,如六部、理藩院以大学士管理部务、院务等。
官名。五代始置,为诸司使之一。宋初沿置,属西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 (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为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 重定
官名,即光禄勋属下之郎官。汉武帝改秦官郎中令为光禄勋,掌管宫殿门户。属官有郎、大夫、谒者,郎掌值班守卫宫殿门户,因其属光禄,故称光禄郎。《后汉书·周荣传》:“臣窃见光禄郎周兴,孝友之行,著于闺门,清厉
官名。元置,属司天台,员额八人。
官署名。元设此官署,营屯田,修城皇。见《元史·兵志二·宿卫·武卫》。
明清吏部之铨选制度。指官员出缺,于应升此缺之人中拣择最好者,带领引见候旨定夺之制。明朝拣选,三年一次。清朝定制,在京满洲、蒙古司业,太常寺、陵寝衙门读祝官、赞礼郎及鸿胪寺鸣赞等官之拣择,各省督抚奏准拣
①官名。宋代置为僧官,位最高者号宗主。②泛指一宗之主。古代宗法制度中之嫡长。僧官名。宋释赞宁《僧史略·杂任职员》:“今朝秉律员,位最高者号宗主。”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理台站兵械之事。叶尔羌设五品伯克一人,和阗等地设七品伯克三人。
官名。明清土官名号之一。文职。云南、广西等省设有,系土州之长官。从五品。管所属之州事,受地方长官约束。世袭,其承袭事隶吏部。详“土官”。文职土官名。清制,云南省置四人:永北厅属蒗蕖一人,永昌府属湾甸一
秦初行政区划。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普遍推行郡县制,分全境为三十六郡 (包括相当于郡而不称郡的内史):内史(治理京畿附近地区,治所在咸阳,今陕西咸阳市东北),辖境相当今陕西关中平原。《汉书·地理志》说:“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