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等路断没提领所
官署名。元朝置,掌孥收产没之籍。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改为司籍所。
官署名。元朝置,掌孥收产没之籍。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改为司籍所。
县门下吏名。汉置县门下掾与门下史,均见《两汉金石记》一一《邵阳令曹垒碑》,其职掌为办理县廷内部事务。《晋书·职官志》不载,而《晋书·刘卞传》有门下史。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镇一人,正六品,副军校充,奏补。掌考查全镇号兵。军中佐官名。清末设于新军各镇,掌管军号事务。
官名。宋朝发兵征讨时或置,为临时军事统帅。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唐时亲丧未葬而入仕者, 例黜其官。颜真卿曾劾奏朔方令郑延祚母死不葬三十年,有诏终身不齿。至五代后周广顺中始正式下诏亲丧未葬者不许入仕。入宋以后,此制转严。参见“丁忧”。
官署名。南宋于太平州、镇江、建康府、利州、鄂州等处置,各设监官一人,掌各地粮料之事。
官名。简称“假相”。战国赵置。代理相国。《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赵以尉文封廉颇为信平君,为假相国。”代理相国,行施相国之职权。《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赵以尉文封廉颇为信平君,为假相国。”
官名。清朝理藩院所属宾客清吏司之副长官。协助郎中掌司事。乾隆二十二年(1757)改称王会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东汉置,秩比四百石,《后汉书·百官志五》“本注”说:“主祠祀”。
官署名。晋朝置,为御史台诸曹之一。设侍御史掌其事。南朝宋沿置,至顺帝初省并法曹。
①地方要塞。唐朝于京城四面有驿道关为上关,无驿道者为中关,余为下关,凡二十六关。置令一人,为长官,掌禁末游,察奸慝。上关、中关又置丞一人,为副贰,通判关事。宋朝为军事要塞诸关的简称,参见“关使”。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