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室侍卫
官名。清朝侍卫中之一种。康熙三十七年(1698)设。由上三旗子弟中才武出众者充任。初无定额,雍正七年(1729)定员九十人,一等九人,每旗三人; 二等十八人,每旗六人; 三等六十三人,每旗二十一人。品秩、职掌同一、二、三等侍卫。详“侍卫”。
武官名。清置,由宗室子弟才武出众者充任,属侍卫处。一等九人,二等十八人,三等六十三人,四等无固定员额。
官名。清朝侍卫中之一种。康熙三十七年(1698)设。由上三旗子弟中才武出众者充任。初无定额,雍正七年(1729)定员九十人,一等九人,每旗三人; 二等十八人,每旗六人; 三等六十三人,每旗二十一人。品秩、职掌同一、二、三等侍卫。详“侍卫”。
武官名。清置,由宗室子弟才武出众者充任,属侍卫处。一等九人,二等十八人,三等六十三人,四等无固定员额。
东宫武官名。南朝梁置,见“太子司马督”。
官署名。明朝内府贮库之一,隶内官监。设宦官进行管理。收存营造宫殿、陵墓等物料。
县主财政之府。东汉置,亦称少府。见《隶释》七《竹邑侯相张寿碑》。《五行大义》卷五《论诸官》引翼奉说:“小府主出纳,主饷粮。”其职为主县廷财政。
官名。① 帝陵长官。西晋改陵园令置,管理守卫帝王陵寝,隶太常。南朝宋沿置,每陵一员; 南齐武帝永明(483—493)末置,置主簿、户曹各一员;梁武帝天监七年(508)以后由陵监改名,二班: 陈五品、秩
官名。金置,为诸防御州副长官,位在防御使下,正六品,掌通判防御使事。见《金史·百官三·诸防御州》。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县政府的佐治人员。依照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九月内政部判定的《县政府办事通则》的规定,其办公处为秘书处,掌理机要,总核文件,承办职员进退,典守印信及办理其他不属于各科的事
官名。① 《周礼》夏官之属。军制二十五人为两,其长官为两司马,中士爵。②太平天国军队及地方之职官。起义之初即仿古制设。军队基层编制中有两,四两为一卒,每两设两司马一人,以东、西、南、北编营系衔。如“前
官名。北魏置,为监御曹长官《魏书·王洛儿传》:“(孝文帝)承明(476)初,(王陵)迁监御长,赐爵始新子,加宁朔将军、员外散骑常侍。”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时罢。
以观察使为长官之州。宋朝为六等州之第三等,低于节度州,观察使不赴任者,则以他官判、知,属官有观察判官、观察支使、观察推官等,又有观察副使专授左降官。辽朝观察州设观察使、观察副使、观察判官、州学教授、助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水利之事。叶尔羌等地设五品伯克三人。伊犁、叶尔羌属之英额齐盘等处设六品伯克十三人。和阗、喀喇沙尔等处设七品伯克三十二人。官名。清朝在新疆设的地方官员,掌管水利。参看“伯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