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慰使兼管军万户府
官署名。元置,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军政机关,承行省之命统辖区内军民之务,其职掌与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同,而地位略低。元代设宣慰使兼管军万户府凡三处,均隶云南行省:罗罗斯宣慰使兼管军万户府,治所在建昌路(今四川省西昌); 曲靖等处宣慰使兼管军万户府,治所在曲靖路;临安广西元江等处宣慰使兼管军万户府,治所在临安路(今云南省通海),每府设宣慰使三人,同知、副使各一人,经历一人,都事二人,照磨兼管勾一人,并参用少数民族酋领。
官署名。元置,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军政机关,承行省之命统辖区内军民之务,其职掌与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同,而地位略低。元代设宣慰使兼管军万户府凡三处,均隶云南行省:罗罗斯宣慰使兼管军万户府,治所在建昌路(今四川省西昌); 曲靖等处宣慰使兼管军万户府,治所在曲靖路;临安广西元江等处宣慰使兼管军万户府,治所在临安路(今云南省通海),每府设宣慰使三人,同知、副使各一人,经历一人,都事二人,照磨兼管勾一人,并参用少数民族酋领。
官名。明朝置为各卫副长官,每卫四人,正四品,与指挥使、指挥同知共掌本卫事务。清朝于甘肃、云南土官中设,正四品,掌所属土兵事务。参见“指挥使”。
匈奴官名,有左右,掌领兵,辅王政。见《后汉书·南匈奴传》。
官名。唐朝五坊宫苑使的省称。辽朝五坊长官。官名。唐代设雕、鹘、鹞、鹰、狗五坊,专供皇帝狩猎时用,以宦官为五坊使以主管之。五坊人员常借搜捕珍鸟名犬的名义,到处勒索,危害民间。
法典编纂机关。北洋政府置,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七月十六日公布的《法典编纂会官制》规定,负责编纂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及其附属法及其他各项法典。设会长一人,由法制局局长兼任;纂修八
北洋政府时期国务院内部的临时机构。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八月十四日,北洋政府公布对德、奥宣战,原设于国务院的临时国际政务评议会,已先期于八月六日改设为战时国际事务委员会。其任务是研究宣战后应办事宜
即亲卫,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隶鹰扬府,唐朝复名亲卫。
官名。宋初置,属东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 (998) ,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武臣阶官名,废。
官名。简称广西司员外郎。① 明清户部广西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广西部员外郎设,一人。南京户部广西清吏司亦设一人,皆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外郎一人。
官名。秦置,西汉因之。为郎官之一,属户将,位郎中,秩比三百石,掌宿卫宫殿门户。东汉省车、户、骑三将,郎中并属左、右、五官三署,不复有户郎。官名,也称户郎中,分左右,隶属左右户将。汉置,掌守卫宫殿门户,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