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科给事中
官名。明清工科之职官。明洪武六年(1373) 设,二人,秩正七品,推年长者掌印。二十四年定设四人,秩正九品。建文 (1399—1402) 中改为从七品。又,南京工科亦设一人。分掌阅视军器局,巡视节慎库,稽察宝源局之事。清顺治(1644—1661)中沿设,汉二人。康熙四年 (1665) 改设满、汉各一人。初制为从七品,雍正七年 (1729) 升为正五品。分掌稽核工程,注销工部文卷之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改。
官名。明清工科之职官。明洪武六年(1373) 设,二人,秩正七品,推年长者掌印。二十四年定设四人,秩正九品。建文 (1399—1402) 中改为从七品。又,南京工科亦设一人。分掌阅视军器局,巡视节慎库,稽察宝源局之事。清顺治(1644—1661)中沿设,汉二人。康熙四年 (1665) 改设满、汉各一人。初制为从七品,雍正七年 (1729) 升为正五品。分掌稽核工程,注销工部文卷之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改。
官制用语。即俸钱。宋朝官员正俸的一种。依官位分等支付钱币,部分折支实物。又宋朝士兵俸钱亦称料钱。
官名。秦置,属少府。入汉因之,为符节令副贰。东汉省。官名,秦置汉因之,为符节令之副,佐令掌符节事。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府》,参看“符节令”条。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文类科目。天宝元年(公元742年)诏举,崔明允等二人及第。
官名,金朝置。正五品,掌殿前铺设、帐幕、香烛等事。其佐官有使、副使、值长等。见《金史·百官二》。官名。金宣徽院所属有仪鸾局,掌殿庭铺设、帐幕、香烛等事,以提点为主官,其下置直长、收支都监、同监。
官名。清末军咨处长官。宣统元年(1909)置。额设二员,由亲王、郡王、贝勒、大臣中特简。总领全处,通筹全国陆、海军及国防用兵事宜。三年,改军咨大臣。
①官署机构统称。《周礼·天官·大宰》:“以八法治官府。”郑玄注: “百官所居日府。”②长官代称。
官名。①战国秦始置,西汉沿置,秩中二千石,列位九卿。景帝曾改名中大夫令,后元年(前143)复故。掌皇帝所居未央宫禁卫,主管宫门屯驻卫士,专司昼夜巡警和检查出入者之门籍。亦称未央卫尉。有丞一员。属官有公
官署名。简称燕京行省。设于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掌管中原财赋刑名,管辖各路宣抚司。设丞相一员,平章政事二员,参知政事一员为行省官,下设左右司郎官、都事、提控令史、左右房省掾等职,择士人充任。仍设
官名。又称委署库长。清朝内务府武备院之属官。南鞍、北鞍、甲、毡四库各设一人。正六品。协掌各库事务。
官名。北洋政府置,为全国水利局的长官。见“全国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