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厨
官署名。北宋初年置,掌供奉御用膳食等事。设勾当官四人,以京朝官、诸司使副及内侍充任。辖有食手、兵校千余人。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归隶膳部。后改隶光禄寺。徽宗崇宁二年(1103),并入太官局。南宋复分置,隶膳部。
官厨名。唐始置,掌皇帝膳食之事,由御厨使主管。宋代御厨属礼部,设勾当御厨官数人,北宋前期由膳部以外官员充任,元丰改制后由膳部官员充任。哲宗时改隶光禄寺。崇宁二年(公元1103年)并入太官局。
官署名。北宋初年置,掌供奉御用膳食等事。设勾当官四人,以京朝官、诸司使副及内侍充任。辖有食手、兵校千余人。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归隶膳部。后改隶光禄寺。徽宗崇宁二年(1103),并入太官局。南宋复分置,隶膳部。
官厨名。唐始置,掌皇帝膳食之事,由御厨使主管。宋代御厨属礼部,设勾当御厨官数人,北宋前期由膳部以外官员充任,元丰改制后由膳部官员充任。哲宗时改隶光禄寺。崇宁二年(公元1103年)并入太官局。
官名,王莽置,为四辅之一,位上公,俸二千石,掌辅佐。《汉书·王莽传》:“以王舜为太傅左辅,甄丰为太阿右拂,甄邯为太保后承。又置四少,秩皆二千石。”“又按金匮,辅臣皆封拜。以太傅左辅、骠骑将军安阳侯王舜
官名。东汉置,隶少府所属掖庭令,员一人,秩三百石,以宦者任之。官名,汉置,为掖庭令之副,佐令行职事。参看“掖廷”、“掖庭令”条。
监察御史里行、殿中侍御史里行等简称。官名。唐宋皆置,有监察御史里行、殿中里行等,都不是正官,无员限数。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内史中大夫属官,正二命。职掌参见“内史中大夫”。
官名,东汉置,即符节令。《后汉书·百官三·少府》:“符节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为符节台率,主符节事。凡遣使掌授节。”属官有尚符玺郎中、符节令史。参看“符节令”条。
官制用语。指“行”、“兼”或“试守”等试署、暂理某职的官员得到朝廷的正式除授。
“封疆大吏”之简称。明清总督、巡抚总一省或数省军政大权,人们把他们比作古代分封疆土的诸侯,称作封疆、疆臣、疆吏、封疆大臣、封疆大吏等。
官名。明制于顺天府置都税司大使一人,秩从九品,掌税收之事。其下设副使一人,未入流。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七年(1374)置西安行都卫指挥使司于河州(今甘肃临夏县)。翌年改称陕西行都指挥使司。参见“行都指挥使司”。
官名。清末法部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一人,从一品,特简。掌总理本部事务,监督所属各官。宣统三年(1911),改为大臣。官名。清末置,为法部的长官,见“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