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左刺奸
官名,掌执法纠察。详“执法刺奸”条。
官名,掌执法纠察。详“执法刺奸”条。
官名。又称“伶人”。乐官。春秋置。《国语·周语下》: “问之伶州鸠。”韦昭注: “伶,司乐官。”参见“伶官”。乐官。《国语·周语下》:“问之伶州鸠。”注:“伶,司乐官。”
官名,秦置,为县属小吏,位在厩啬夫下,掌驾车送使臣宾客。《汉书·夏侯婴传》:“夏侯婴,沛人也,为沛厩司御,每送使宾,还过泗上亭,与高祖语,未尝不移日也。”县分职吏名。秦置,《史记·夏侯婴列传》记夏侯婴
见“封桩库”。
满语官名。武职。位在佐领之下。清顺治十七年(1660)定汉译名为“骁骑校”。
官署名。元朝置。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由金银局改置,秩正六品,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后升从五品。置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参见“金银局”。
旧指皇宫的内门。《汉书· 元帝纪》: “令从官给事官司马中者,得为大父母、父母、兄弟通籍。”颜师古注引应劭曰: “司马中者,宫内门也。司马主武,兵禁之意也。”
官名。明清督理漕粮之官员。隶于总漕。明朝漕粮北运, 由卫所官军运,设守御千户所千总、所千总领运。清朝裁卫,改归州县,而领运之卫所依旧。设守御所千总十三人,为从五品,所千总一百八人,为从
官名。春秋齐置。太史属官,掌书国史。《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大史书曰: ‘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南史氏闻大史尽死,执简以往。”《新序·节士》:“(齐崔杼杀太史)南史氏,是其族也,闻太史尽死,
又译拽刺、移剌。契丹语,意为“壮士”、“勇士”。辽有拽剌军。又置旗鼓曳剌,护卫皇帝仪仗旗鼓。军中设拽剌司,掌边防侦候、传报军情。著帐局亦设拽剌官。金为枢密院、招讨司属官,司侦候与传送军情。架阁库曳剌为
官署名。即太常寺,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太常寺。参见“太常寺”。官署名。唐龙朔二年(公元(22年),改太常寺为奉常寺,以奉常寺正卿与奉常寺大夫为正副长官。咸亨元年(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