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捐纳

捐纳

封建政府准予士民捐资纳粟以得官之法。秦始皇四年(前243)因灾荒大疫,准百姓纳粟千石,拜爵一级,始行捐纳之例。嗣后历代相沿,或因赈灾,需饷,因边储,兴工,遇有度支不济,即准士民捐银,授予官职。至清朝,文官捐纳始于康熙十三年(1674),因用兵三藩,军需孔亟,始开捐例。武职捐纳,雍正初年只捐千总、把总; 乾隆九年(1744)方可递捐参将、游击、都司、守备等职。捐例分为两种,一为拯荒、河工、军需之捐; 乃暂行事例,期满或事竣即停; 一是捐纳贡监、衔封、加级、纪录无关铨政者,为现行事例,乃属定制。文职捐途自小京官至郎中,不入流至道员; 武职捐途自把总、千总至参将。捐纳官不得分用于吏、礼二部; 道府不得授实缺正印官,仅授简缺。凡扱捐者称官生,吏部发给执照,捐贡监者并给国子监监照。先是户部专设捐纳房办理此事,咸丰(1851—1861)以后并由京铜局办理。初为欧时筹措经费之措施,后即成为捐纳事例,明定章程及价格,列为国家正项收入,致使仕途淆杂,吏风日下。

猜你喜欢

  • 直从

    官名。北魏置。为禁卫武官,位在直阁之下。见《魏书·肃宗记》。

  • 郡尉

    官名。省称“尉”。秦始皇统一天下后分天下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郡尉协助郡守典武职甲卒,为郡守主要佐官,秩比千石,有丞。汉因之,景帝中二年 (前148) 更名都尉。参见“都尉”。隋朝为诸郡属官,位

  • 平水署令丞

    官名。南齐置平准令丞,梁改设平水署,为少府卿所属机构,主织物染色之事。设令及丞为正副主管。陈沿置。参见“平准令丞”。

  • 司宪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司宪司次官,员二人,佐司宪中大夫掌本司事务。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

  • 磨勘司

    官署名。西夏置,称“赤剋罗”。主持官吏考核升迁,属中等司。太祖明洪武三年(1370)亦置,设司令,司丞。十年革,十四年复设,二十年复罢。凡诸司刑名、钱粮,有冤滥隐匿者,稽其功过以闻。官署名。西夏设置,

  • 盟掾

    官名,汉置,为县佐吏,设在西南边县,掌与少数民族协盟事务,内地无。见《隶释·十五·蜀郡属国辛君造桥碑》。县分职吏名。汉代置于嘉县,见《隶释》一五《蜀郡属国辛君造桥碑》,职掌对“蛮夷”的交涉协盟之事。

  • 太子器局

    官署名。北齐置,属太子家令寺食官署,设丞。

  • 典北炮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北王府,员额二十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炮”。

  • 别兵

    官名。魏设五兵尚书,掌管中兵、外兵、骑兵、别兵、都兵;别兵为五兵尚书之一,掌管胡骑、越骑等。后来晋和除北周北魏外的南北朝都沿用此制。参看《宋书·百官志》和《通典·职官》。

  • 伊吾司马

    官名。东汉置,主伊吾卢屯田。明帝永平中留兵屯伊吾卢城,置宜禾都尉屯田。后时废时罢。至顺帝永建六年(131)复令开设屯田,置伊吾司马一人。官名,东汉置,掌伊吾卢屯田。明帝永平十六年,留兵屯伊吾卢城,置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