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谒司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三十一年(1294)由典宝署改立,秩从五品,隶徽政院。成宗元贞元年(1295)升正四品,设官四员。大德十一年(1307)升正三品。置司卿、少卿各四员,丞二员。英宗至治三年(1233)罢。
官署名。元至元三十一年(公元1294年)改典宝署为掌谒司,属徽政院。秩从五品,掌引见传达之事。设司卿四人,少卿四人,丞二人,典簿二人,典书九人,奏差二人,知印、译史、通事各一人。元贞元年(公元1295年)升四品,大德十一年(公元1307年)升正三品。至治三年(公元1323年)罢。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三十一年(1294)由典宝署改立,秩从五品,隶徽政院。成宗元贞元年(1295)升正四品,设官四员。大德十一年(1307)升正三品。置司卿、少卿各四员,丞二员。英宗至治三年(1233)罢。
官署名。元至元三十一年(公元1294年)改典宝署为掌谒司,属徽政院。秩从五品,掌引见传达之事。设司卿四人,少卿四人,丞二人,典簿二人,典书九人,奏差二人,知印、译史、通事各一人。元贞元年(公元1295年)升四品,大德十一年(公元1307年)升正三品。至治三年(公元1323年)罢。
官名。《周礼》冬官之属。一说为西周置。掌制作皮裘。《周礼·冬官·考工记》有“裘氏”,其职掌不详。
官名。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独立学院设院长一人,综理院务。国立者由教育部聘任,省和直辖市设立者,由省市政府呈请教育部聘任。大学各学院各设院长一人,综理院务,由校长聘任。
官名。清末法部职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三品,简任。掌总核承政厅事务,并考核各司重要事件。
泛指中央及地方各衙门官员之额定人数。参见“官缺”。
官名。明清通政使司之副长官。佐主官掌司事。明洪武十年 (1377) 设,一人。并设誊黄右通政一人。南京通政使司亦设一人,皆正四品。清顺治元年 (1644) 沿设,汉二人。乾隆十年 (1745) 裁一人
官名。唐武则天长安二年(702)始于太史局置挈壶正二人,肃宗乾元元年(758)加号五官挈壶正,员二人,正八品上,掌知更鼓漏刻,隶司天台。辽朝置为南面官,属司天监,与五官司辰同掌漏刻、报时辰等事。明朝属
官名。元置,为侍正府的佐官,见“侍正府”。
海军同等官。其军阶为少将,总掌海军军需事务。
监狱名。北齐改廷尉为大理寺,廷尉狱亦改称为大理寺狱。隋唐沿置,唐制大理寺狱拘禁诸司有罪者及左右金吾卫捕获人犯。宋初大理寺审核全国奏案而不从事审判,故废大理寺狱。元丰改制,复置大理寺狱,元祐中复罢,绍圣
官名。周朝置。掌制作车辕。《周礼·冬官·考工记》: “辀人为辀。”郑玄注: “辀,车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