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阙案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一1085)改制后,吏部置,掌官阙。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一1085)改制后,吏部置,掌官阙。
官名。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九年(495)置,是皇帝左右的侍卫武官。原为比视官,有罪不得除刑,孝明帝时胡太后从任城王元澄之议,依中正例当刑。北齐时为左右卫府直阁属官,从五品。隋初属左右卫府,员十五人,从五品
官名。西晋初置,掌尚书驾部曹,为六曹尚书之一,三品。武帝太康(280—289)以后省。北魏前期复置。《南齐书·魏虏传》: “驾部尚书知牛马驴骡。”孝文帝改制后罢。参见“驾部”。官名。北魏兴安二年正月置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安徽清吏司副长官。简称安徽司员外郎。雍正十二年(1734)设。满、汉各一人,从五品。佐郎中掌司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尚书省户部别称。梁章钜《称谓录》卷一五《户部》: “《叩钵斋官制考》: 民部(户部)亦称稼部”。稼部即户部。《叩缽斋官制考》:“民部,亦称稼部。”民部,即户部。本为西汉时的民曹。三国时魏文帝置度支尚书
官名。梁少府卿所属机构有漆署,掌油漆之事。置令及丞为正副主官。
官署名。宋真宗景德三年(1006),改内东门取索司置,设勾当官四人,以人内内侍充任,掌检查宫禁人物出入,承接实封机密奏牍、内外功德疏及回赐僧尼、道士等,排办宫廷修造、筵宴之事。按时发给皇亲衣物节料,向
官署名。金章宗明昌三年(1192)由钩盾署改置,掌宫中所用薪、炭、冰、烛,隶太府监。置令、丞、直长等职。
官名。清末法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法部,设承政、参议二厅,始置。每厅二人。掌襄理厅务。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三年(1113)置,为从八品医官阶官。医官名,也是医官官阶名。宋代设此医官,供内诗。见《宋史·职官九·医官》。
官名,也称木正,汉置,掌林木选材。《汉书·地理志上·蜀郡》:“严道(县),有木官。”官名。西汉时蜀郡有木官,在严道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