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绣署
官署名。金朝置,属少府监。掌织绣和制作皇帝、后妃所用服饰、烛笼照道、花卉等。设令、丞、直长等职,秩从六品、从七品、正八品。贞祐二年 (1214)唯设官一员。辖有绣工、都绣头各一人,副绣头四人,女四百九十六人,其中上等七十人,次等四百二十六人。
官署名。金代置,掌绣造御用和妃嫔等服饰及烛笼照道花卉。其长官称令,从六品,副长官称丞,从七品。见《金史·百官二·文绣署》。
官署名。金朝置,属少府监。掌织绣和制作皇帝、后妃所用服饰、烛笼照道、花卉等。设令、丞、直长等职,秩从六品、从七品、正八品。贞祐二年 (1214)唯设官一员。辖有绣工、都绣头各一人,副绣头四人,女四百九十六人,其中上等七十人,次等四百二十六人。
官署名。金代置,掌绣造御用和妃嫔等服饰及烛笼照道花卉。其长官称令,从六品,副长官称丞,从七品。见《金史·百官二·文绣署》。
官名。即兵曹参军事。官名。北齐在各州设兵曹参军,为州官的佐吏;唐朝在各府、卫设兵曹参军。掌管军防的烽火、驿马传送、门禁、田猎、仪仗等事。参看《通典·职官·总论郡佐》、《新唐书·百官四上》。
满语官名。汉译为“郎中”。
即“门千总”。
官名。北齐置细作署,掌精美器玩的造作。属太府寺,设令及丞为正副主官。
官名。北周明帝武成元年(559)八月,以御正职亲任重增置,天官府属官,员四人,正六命。后罢,静帝大象元年(579)二月复置,亦称大御正。隋文帝开皇元年(581)废。其职掌参见“御正中大夫”。
官制用语。宋朝非经应举登第、荫补、吏人年劳出职而得以补官者,皆属杂出身。参见“杂流”。宋制,凡非经科举登第、荫补、吏人年劳出职而得以补官者,均称为“杂出身”。
官署名。南朝梁置,掌皇太子膳食。长官为丞。
清朝吏部之处分制度。京官三年京察,外官六年大计。考核官吏,核以四格,纠以六法。六法为:一曰不谨,二曰罢软无为,三曰浮躁,四曰才力不及,五曰年老,六曰有疾。核之而实,则不谨者、罢软无为者革职,浮躁者降三
参见“东京小宗伯”。官名。北周置,为东京六府官属,秩正六命。任此职者见《文馆词林》卷四百五十二薛道衡《大将军赵芬碑铭》:“大象元年(公元579年),置六府于洛阳,除小宗伯,摄夏官府事。”参见“小宗伯上
文书之附页。清朝官场习惯,凡属员向长官禀事,对不便写于手本内之事则另书于一张单帖上,夹附在手本的第一幅内,称“夹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