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清初内府机构之一。顺治十二年(1655) 改尚方司置。掌理审拟上三旗之刑狱案件。初设总理一人为主官,下设左、右协理各一人佐之。后俱省,改设郎中三人,员外郎六人,催总一人,分办所属事务。康熙十六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舂碾粮食。
见“都军头”。
①周朝卿大夫嫡子之尊称。以其将代父当门户,故名。②替官府守门之人,属役之一种。明朝为里甲正办外之常役,清朝为贱役。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所属之机构。宣统二年(1910)改筹办海军事务处参赞厅庶务司设,旋并入海军部。掌本部及海军之经营费用,并稽核煤粮、服装、物品等。初辖会计、收支、储备、庶务四科,三年,省会计科。置司长
即“小内史下大夫”。
官署名。金朝置,掌收军需、军器等务。设使、副使等职。
见“遥郡”。
宫中女官名。见“司”。
明代对生员的科考,又称决考。因此科决定生员之应否参加乡试,故有此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