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子
文书名。宋朝翰林学士院奏事和皇亲外出、归第奏闻时用之。宗室任外官、使臣等差出,用辞见榜子; 回京赴吏部、三班院等,则用入门榜子。
文书名。宋朝翰林学士院奏事和皇亲外出、归第奏闻时用之。宗室任外官、使臣等差出,用辞见榜子; 回京赴吏部、三班院等,则用入门榜子。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隶长秋寺中山署。
太平天国后期在“王”下陆续增设的“六等爵”之一。由“安王”演变而成。1856年,杨韦事件后,翼王石达开入京辅政,天王洪秀全封其长兄洪仁发为安王,以挟制石达开。后因翼王出走及朝臣反对,改为“天安”,始有
宋铨选之制,凡选人初次获得保举状,称为破白。
官名。北齐祠部尚书所属有屯田曹,“掌籍田、诸州屯田等事”,以郎中一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
见“巡抚大使”。
官署名。民国时,行使国家司法权的机关。过去司法机关由行政机关兼理,清朝末年,行政和司法才开始分开,设初级、地方、高等审判厅及大理院为审判机关,采用四级三审制。民国改各级审判厅为法院,分初级、地方、高等
汉朝乡官。汉二年(前205)汉王刘邦令各乡置三老一人,称乡三老。需由年五十以上,有德行,能帅众为善者担任。官名,也称三老,战国时即置,到汉朝,三老有乡三老、县三老、国三老。以年高有德者担任,掌道德教化
官名。宋太宗雍熙二年(985)置,淳化四年(993) 罢。
任官制度。明朝吏部选任府、州、县正官和佐贰官之方法,万历二十二年(1594)始定,以杜权贵请托之弊。凡大选、急选,吏部文选司郎中将缺员品秩、任所远近及选人合宜与否,注入签中,任选人抽取以定。初行尚可杜
官名。北周武帝建德四年(575)改仪同三司置。主要授予有军勋的功臣及北齐降官,无具体职掌,九命。初加使持节、大都督、车骑大将军、散骑常侍,静帝大象元年(579)罢其制,唯总管、刺史及行兵者加持节。下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