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法律编查会

法律编查会

法典编纂机关。北洋政府改法典编纂会置,依照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二月一日公布的《法律编查会规则》规定,设会长一人,由司法总长兼任;副会长二人,由会长聘任;编查员若干人,由会长聘任;编纂或调查某种法律时由会长在编查员中指定主任编查员以主其事,事务员,至多六人,其中由会长选任一人为事务员长;顾问若干人。民国七年(公元1918年)改为“修订法律馆”,参见该条。

猜你喜欢

  • 章德大夫

    官名。金朝教坊阶官,为二十五阶之第四阶,秩正五品上。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教坊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五品上,称章德大夫。见《金史·百官一》,参看“教坊”条。

  • 议政处

    参见“议政王大臣会议”。

  • 大行治礼丞

    官名。西汉大鸿胪所属大行令属吏。《汉书·平当传》: “当少为大行治礼丞,功次补大鸿胪文学。”官名,为大行令之副,掌治礼郎行宾仪。如接待少数民族的使臣、皇子封王、诸王入朝、郊庙祭祀等掌礼仪赞导等。见《汉

  • 设治局

    官署名。北洋政府时期于少数民族地区或边远地区尚未设县的,先成立设治局进行筹备,作为设县的过渡。设治局置设治委员一人,其职权与县知事略同。国民党政府沿置,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六月二日公布的《

  • 漏刻生

    杂任职名。隋始置,属秘书省太史曹,掌习漏刻之节,以时唱漏。唐沿置,属司天台。员额四十人,都由中、小男充任,一定时期以后,转补为典钟、典鼓。

  • 著作佐郎

    官名。三国魏明帝太和 (227—233) 中置佐著作郎,协助著作郎修撰国史及起居注。东晋改此名,六品。一说南朝宋改称,属著作省(局),掌搜集史料,供著作郎撰史。晋制,此职初到任,必撰名臣传一篇,南朝宋

  • 冬官大夫

    官名。南宋孝宗淳熙三年(1176)太史局置,为伎术官阶官。

  • 著作中士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外史下大夫著作上士佐官,员四人,正二命。官名。周置,与著作上士共掌缀国录。参看“著作上士”条。

  • 奏差

    官名。明代衍圣公府设奏差一人。正七品以供差遣。清沿明制。见《明史·职官二·衍圣公》、《清史稿·职官二·衍圣公》。官名。元代于中书省、六部、院司、诸总管府等机构设置,员额若干人,秩为从九品至正九品。明清

  • 理礼郎

    官名,即治礼郎,属大鸿胪之大行令,员四十七人,掌斋祠傧赞九宾。见《后汉书·百官二·大鸿胪》。参看“治礼郎”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