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枢密院。兵府是掌管天下兵政的机关。《宋史·欧阳修传》:“修在兵府,考天下兵数,及三路屯戍多少,地理远近,更为图籍。”宋朝兵政汇于枢密院,兵府指枢密院。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司仓司长官(一说在其上曾设中大夫,此职为次官),员一人,掌各种谷物的贮存、加工、使用和借贷,下设小司仓上士以佐其职。领舍人上士、司禄上士、神仓中士、黍仓
官名。民国时,兼理司法事务的县政府,设承审员,帮助县长审理诉讼事件。承审员由高等法院委任。民国二十五年县司法处成立,改称承审员为审判官。官名。北洋政府时期,凡未设法院的各县,应属初级审判厅或地方审判厅
辽帝后亲军组织。《辽史·兵卫志中》:“辽太祖宗室强盛,分迭刺部为二。宫室内虚,经营四方,未遑鸠集。皇后述律氏居守之际, 摘蕃汉精锐,为属珊军。太宗益选天下精甲,置诸爪牙,为皮室等。合骑五十万,国威壮矣
武官名。清代置于湘军等勇营,见“哨”。
见“两京郊社丞”。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间曹操置,三国魏沿置,三品。杂号将军名,东汉末年曹操置,掌征伐。
官名。掌苑囿之官,汉朝在河西等郡设苑养马,其官有牧师、苑令、苑丞等官,掌养马。《汉书·百官公卿表》和《后汉书·百官二》皆写作菀令。苑、菀通用。
官署名。为审理诉讼案件的机关。清朝末年在京城设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并在各省县设高等、地方、初级各审判庭。民国因之,国民政府改为法院。
官署名。民国十七年置,直属国民政府行政院,掌管军事行政事务。设总务厅、审查处、陆军署、海军署、航空署、军需署、兵工署。设部长一人、次长二人。民国十八年海军设部,直属行政院。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