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水曹参军事、行参军
官名。北周始于诸王府置水曹参军,《周书·艺术·姚僧垣传》记僧垣子最,“授齐王宪府水曹参军,掌记室事。”隋于诸王府置水曹行参军。唐武德中复于亲王府置水曹参军事,员额二人,秩正七品下,掌舟船、渔捕、刍草。贞观中废,并其职于仓曹参军事。
官名。北周始于诸王府置水曹参军,《周书·艺术·姚僧垣传》记僧垣子最,“授齐王宪府水曹参军,掌记室事。”隋于诸王府置水曹行参军。唐武德中复于亲王府置水曹参军事,员额二人,秩正七品下,掌舟船、渔捕、刍草。贞观中废,并其职于仓曹参军事。
官名。清末各学堂负责教务之职官,又名教务长。光绪二十七年(1901)后在全国各类中等、高等新式学堂及大学堂普遍设置。掌审量教法、修饰学规,稽察教员勤惰,考验学员优劣。有实施教学之责,约束学生之权。凡学
宋朝功臣号。参见“功臣号”。
官名。清朝道光二十二年(1842)设钦差大臣,办理外交及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口通商事务,故名。时由两江总督兼。二十四年,改两广总督兼。咸丰八年(1858),复归两江总督兼。十年,改南洋通商大
官名。清朝鸿胪寺之属官。协掌傧导及行礼唱赞之事。乾隆五十九年(1794)增设。初为四人,嘉庆十七年(1812)定为六人。
官署名。清末预备立宪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考查政治馆设。掌议复宪政折件,承拟周查各件,研究各国宪法,编订宪法草案,考核法典草案与单行法规,并汇成全国统计表诸事。以军机大臣兼领馆事。宣统三年
①清朝矿厂役丁之头目。掌管采矿冶铸之丁役。向有司领票开矿鼓铸、定期依成交纳税金。②清朝户部宝泉局、工部宝源局所属各厂之工头。每厂约设二人,召募殷实人家子弟充任。掌管各厂铸钱事务,并司查极不安分守法者。
黄帝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见“黄帝”。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镇一人,从三品,副参领充,简放。掌本镇军事司法及关于镇监各项事件,战时承办俘虏及占领地方司法诸事。
武官名。明洪武中置府军前卫,为上直亲军之一,永乐以后沿置,掌轮番带刀侍卫,统领幼军。以指挥使为主官,下辖千户所。
官署名。宋徽宗崇宁三年 (1104)置,隶少府监,掌纂绣,供应乘舆服御及宾客、祭祀之用。官署名。宋崇宁三年置,掌编绣,以供乘舆服御及宾客祭祀之用。属少府监。见《宋史·职官五·少府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