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仓督
官名。见“太仓署令丞”。
官名。见“太仓署令丞”。
官名。清末典礼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设。一人,奏任。承掌院、副掌院之命总核本署事务。官名。清末置,属典礼院。掌坛庙、陵寝、丧葬、封神诸典礼,拟山陵园寝名号及神祉封号及备办仪仗、器物等事项。所属有
①爵名。晋朝、南北朝、唐朝常为“开国县伯”省称。金朝初年置,位郡侯下,正、从四品,章宗承安二年(1197)改郡伯。②官署名。西魏、北周置,属地官府民部。以县伯中大夫为长官,下设小县伯下大夫、小县伯上士
官署名。或称交涉局。清末置于各省,掌与外国领事交涉事件。
“子都将”的省称。
官名。辽朝置,总掌太和宫军政事务,下设副使。另置有太和宫太师、太保、侍中等职。
官名。明初内府惜薪、钟鼓、宝钞、混堂四司皆置。见“左司副”。
官署名。参见“行太仆寺”。
官名,也称中郎三将,秦属郎中令,汉属光禄勋。三中郎将指五官中郎将、左中郎将、右中郎将。《后汉书·百官二·光禄勋》:“光禄勋,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宿卫宫殿门户,典谒署郎更直执戟,宿卫门户,考其德
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明代有此制,《明史》卷一三六记陶安以儒为官,“事帝十余岁,视诸儒为最。及官侍从,宠愈渥,御制门帖子赐之,曰:国朝谋略无双士,翰苑文章第一家。时人荣之。”
官名,金朝置。正六品,景州刺史兼领,掌河仓漕运之事。其佐官有提举一员,正六品。勾当官,从八品,掌催都起运纲船。见《金史·百官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