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所
官署名。清朝中央各部、院、寺下属机构。负责督促本部、院、寺所属司、署应办事务,并限期完成,分别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管理。
官署名。清朝中央各部、院、寺下属机构。负责督促本部、院、寺所属司、署应办事务,并限期完成,分别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管理。
武官名。汉置,掌军中武库。杜钦曾为大将军武库令, 见《东汉会要·职官二》。
参见“司武上大夫”。
官名。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改同知审官院置,元丰(1078—1085)改制废。
西藏地方政府主管行政事务之官员议事的地方。参看“噶布伦”条。
官名。元朝置。释教总制院长官,例由国师推类,掌全国释教及吐蕃事务。
官制用语。在一定官阶、品位之外,谓流外;相反,则为流内。南朝梁指位不登乡品二品、十八班之外的七班,皆以寒微士人为之; 从此班者方得进登十八班之第一班。梁武帝天监七年 (508)所置位不登乡品二品、在武
有品级的官。品官与非品官相对而言,古代官分九品,列于九品的称入流,不列于九品的无品小官,称未入流。宋代苏轼《经进东坡文集事略二四上皇帝书》:“又欲使坊郭等第之民,与乡户均役;品官形势之家,与齐民并事。
官署合称。隋朝陇右牧所属军马署,每牧置仪同及尉、大都督、帅都督等员。
南朝为 “持节都督府”省称。见《南齐书·张敬儿传》。
县分职诸曹之一。北齐于邺、临漳、成安三京县置骑曹掾,掌本县骑兵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