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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县事

见“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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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部侍郎

    官名。清末置,为商部的副长官。见“商部”。

  • 浑仪副监

    官名。唐置,见“太史监”。

  • 营构使

    官名。东魏置,掌宫室营建事务。《魏书·神元平文诸帝子孙列传》:“孝静时,邺宫创制,以(元)轨为营构使。”

  • 司仪署署丞

    官名。见“司仪署令丞”。

  • 王府教授

    官名。明洪武三年(1370)置,为王府长史司属官。无定员,从九品。参见“教授”。

  • 咨议局副议长

    官名。清末各省咨议局副长官。宣统三年(1909)置。每局一或二人,由本局议员选举产生,任期三年。掌协理全局事务,议长有事故时,得代行其职权。

  • 大理寺右寺丞

    参见“大理寺左寺丞”。

  • 散号将军

    官职种类。北魏置,隋、唐因之。指不带兵、没有实际职掌、仅代表品阶待遇的名号将军。北魏末战事频繁,授官较滥,北魏孝武帝永熙二年(533),规定担任官职低于自己应授品阶者,可加散号将军,享受该官的品阶待遇

  • 休致

    参见“致仕”。清朝制度,官吏年老,自请退休,皇帝允许的,称自请休致;老不称职,或犯错误,强迫离职的,称勒令休致。

  • 地政部

    官署名。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五月十三日,国民党政府重新修正公布《行政院组织法》,将地政署扩大为地政部,次年三月行政院缩小编制,复又裁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