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周置。夏官府司勋司次官,佐司勋中大夫掌六勋之赏,以酬其功。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司勋中大夫”。
官名。金、元皆置。金代武散官从六品上授武义将军。元代武散官从五品上授武义将军。见《金史·百官一·武散官》、《元史·百官七·武散官》。武散官名。金始置,秩从六品上,元沿置,升秩为从五品。
官名。见“审判员”。
官名。①宋朝武阶官,系三班小使臣。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正九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阶官名,改保义郎。②宦官。宋徽宗政和二年,重定内侍官名,改高班置。(1)武臣本官阶。宋
官名。国民党政府于高等法院及地方法院各配置检察官,分别执行高等法院和地方法院所管辖的民刑事案件的检察事务。若只设一名检察官,即无首席之称。在未设法院的地方,由县长兼任检察官的任务。
官名。三国魏置,郡属官。仅置于边郡如朔方郡等。官名,汉魏皆置,为边郡塞曹的长官,掌边塞事务,也奉命出使。参看“塞曹掾史”条。
官署名,属廷尉,掌奉皇帝皇后命令逮捕囚禁审判犯罪者。见《后汉书·百官志》。《后汉书·光武十王列传·阜陵质王延》:“建初中,復有告延与子男鲂造逆谋者,有司奏请槛车征诣廷尉诏狱。”
官名。唐朝中期始置,以宦官充任。五代后梁亦置,掌京城苑囿园地。宋初属西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官名。南朝齐置,属皇太孙宫,职如“太子舍人”。肖遥昌曾任此职,参见《南齐书·肖遥昌传》。
官署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置,隶少府监。后与司柒署并为织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