赐出身
宋科举之制,进士科与诸科应试者,殿试合格名列第四等者各赐本科出身;太学上舍生考试合格按一定等第亦赐上舍出身。明清时殿试录取之进士,名列第二甲者赐进士出身。
宋科举之制,进士科与诸科应试者,殿试合格名列第四等者各赐本科出身;太学上舍生考试合格按一定等第亦赐上舍出身。明清时殿试录取之进士,名列第二甲者赐进士出身。
官署名。北宋真宗景德四年 (1007) 置,全称为管勾往来国信所。掌接待契丹使臣及遣使契丹之事。设管勾官二人,以内侍都知押班充任。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称主管往来国信所,以内侍都知押班为主管官。掌接待
官名。元置, 见“右卫都指挥使”。
官名。明初詹事府所属左、右春坊长官。左、右春坊各一人,正五品。掌太子上奏请、下启笺及讲读之事。景泰(1450—1456)时因与内阁大学士名容易混淆,乃不复置。
军官名。隋设左右监门府,各置将军一人,掌宫殿门禁及守卫事。唐初也设监门府,龙朔二年改称左右监门卫,置上将军,掌宫殿门禁及守卫事。见《隋书·百官下·左右监门府各将军》、《新唐书·百官四上·十六卫》。
即世代传袭之职位。清制,凡立军功或阵亡者,国家赏恤爵位勋职,其子孙可以依例传袭。初定封爵之制,公、侯、伯之下未立子、男,而别立五等世职,共为八等。皆为满名。乾隆元年(1736)奏准,以精奇尼哈番为子爵
官名。元置,秩正五品,员额二人,掌理太常礼仪院内部事务。
礼部祠部司次官。隋文帝开皇六年(586)始置,炀帝大业三年(607)改置承务郎。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复旧,员一人,从六品上。高宗、玄宗时曾两次随本司改名司禋员外郎(一说玄宗时改名职祠员外郎),寻各
官名。清末国子监职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协掌文庙、辟雍典礼事。二人,从八品,咨补。
官名。金置,见“赤县令(2)”。
官名。隋朝始置,为太子左监门率副贰,员二人,正五品上。唐朝复置,为太子左监门率府次官,员二人,从四品上。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左崇掖卫副率,咸亨元年(670) 复旧; 武则天垂拱元年(685)又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