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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部司

官署名。隋始置,为户部四司之一。司的长官,隋初称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唐沿置,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主官。金部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掌全国库藏出纳、权衡度量之数,两京市、互市、和市、宫市交易之事,百官军镇蕃客之赐及给宫人、王妃、官奴婢衣服。所属有主事三人,令史十人,书令史二十一人,计史一人,掌固四人。宋初金部司置判司事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凡库藏出纳之节,金宝财货之用。都归于三司,而权衡度量之制则主于太府寺,本司无职掌。元丰改制,始以郎中、员外郎管理本司事务。掌勾考市舶、商税、茶、盐、香、矾等岁入之数,颁布度量衡法式等事。分六案:左藏案、右藏案、钱帛案、榷易案、请给案、知杂案。南宋时太府寺一度并归金部。金元六部不分司,明清户部按地域分司,不设金部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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