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五代始置,为侍卫亲军步军统兵官之一,位副都指挥使下。宋朝沿置,为三衙军职。一员,徽宗政和四年 (1114) 定其品序在正任防御使之上,从五品。
清朝都察院经历厅下属之办事机构。置经承二人,办理文移事务。
官署名。金朝置。正隆六年(1161),海陵王攻南宋时设立,共分三道: 浙东道水军都统制府、汉南道行营兵马都统制府、西蜀道行营兵马都统制府。亦称三道都统制府。设都统制、副都统制统领本道军兵,分路攻宋。官
即“管理火药局大臣”。
官名。①鲜卑首领。《三国志·鲜卑传》引《魏书》:“和帝时,鲜卑大都护校尉廆帅部众从乌桓校尉任尚击叛者,封校尉廆为率众王。”②地方长官临时设职。《晋书·刘弘传》:“太安中,张昌作乱”,……“弘遣南蛮长史
官名。三国魏置。西晋时此职多驻幽州,为幽州地区军政长官,兼管乌丸事务。三国魏、晋、南朝宋皆定为四品。十六国前秦、西凉亦置。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置宁远将军等五号将军代此。但梁元帝时,仍拜徐度为此
官名。清朝前锋营之职官。额定四员,左、右翼各二人。由统领于前锋校内酌委。给五品顶戴,仍食前锋校月饷。佐前锋侍卫掌分辖营众。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管国家的水禁。《周礼·秋官》 : “萍氏,下士二人,徒八人”,“掌国之水禁。凡酒,谨酒。禁川游者”。官名,周代设此官,掌水禁酒禁等事。《周礼·秋官·萍氏》:“萍
官名。魏晋南北朝时中正的属官,根据乡里的评论写出对本地士族的“品”、“状”,再由中正裁定。还负责管理记载品、状的黄纸。中正的属员。《晋书·孙楚传》载:“初楚与同郡王济友善,济为本州大中正,访问铨邑人品
见“遥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