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泊都部署
见“都部署”。
见“都部署”。
官署名。北宋仁宗庆历三年(1043),以郑戬为四路都招讨,置府于泾州,招讨使始专置官署。金朝始于西北路、西南路、东北路三处各置招讨司,每司设使一人,正三品,副招讨使二人,从四品,掌招怀降附、征讨叛离。
官名。宋朝宣抚处置使等属官,以备临时派遣处置各种事务。幕职名。宋代宣抚使、宣抚处置使所属,以备临时差遣,处理衙署内日常事务和紧急事务。
杂任职名。唐于少府监置五千零二十九人,将作监置一万二千七百四十四人,为短期上番的工匠。
官名。清朝军机大臣的正式名称之一。一般任以初入军机处资历较浅者,有见习之意。俟一、二年后有一定资历,可由皇帝正式任命为“行走”,去消“学习”二字。参见“军机大臣”。
即“纠察在京刑狱”。
见“市舶司”。官署名。宋置,掌蕃货海舶征榷贸易之事,以来远人,通远货。其官称提举。元祐初,诏福建路在泉州置司,大观元年,复置浙、广、福建三路市舶提举官。见《宋史·职官七·提举市舶司》。
见“牌符”。
官名。明清礼部教坊司之主官。掌殿廷朝会乐律及舞仪之事。明朝设一人,正九品。清顺治元年(1644) 沿设,一人,亦正九品。雍正七年 (1729)裁。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佐乡伯中大夫统掌各乡事务。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官名。北周依《周礼》置,属地官府,为乡伯中大夫的副职,正四命。任此
“给事黄门侍郎”省称。官名,即“给事黄门侍郎”的省称,详“给事黄门侍郎”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