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首
金、元村社吏役。金代农村中乡置里正,村设主首。300户以上村社设4人,200户以上设3人,50户以上设2人,50户以下设1人,协助里正禁察非法之事。元代农村一般分置乡、都二级,乡设里正,都设主首,负责催办差税和地方治安,有些地方里正专管催办钱粮,主首供应杂事。均由当役诸色人户中轮流差充。
金、元村社吏役。金代农村中乡置里正,村设主首。300户以上村社设4人,200户以上设3人,50户以上设2人,50户以下设1人,协助里正禁察非法之事。元代农村一般分置乡、都二级,乡设里正,都设主首,负责催办差税和地方治安,有些地方里正专管催办钱粮,主首供应杂事。均由当役诸色人户中轮流差充。
隋代黔安少数民族起义首领。黔安(今四川彭水)人。大业三年(607),起兵反隋,夷陵(今湖北宜昌)各族人民多响应。翌年,又参与向思多领导的起义,杀隋将军鹿愿,围太守萧造,阻道路,断隋军粮运。后遭行军总管
明代“凉山三雄”之一。彝族。万历(1573—1619)前期四川马湖府(治今四川屏山县)黄螂头目,号称“凉山三雄”之一。万历十五年(1587),联合邛部土司(治今四川越西县东北)所属腻乃之酋长撒假,雷波
?—前114故匈奴裨王。一称仆多。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与匈奴昆邪王(浑邪王)、休屠王俱为汉军所败,惧被单于诛,从昆邪王率众归附汉朝,被封为煇渠侯(又作渠忠侯)。后以校尉职从骠骑
见“板楯蛮”(1294页),“弜头虎子”(927页)。
解放前四川羌族地区一种主要地租剥削方式。地主把土地租给佃户,收获时,佃户得将地里产物一半交给地主,这是一种高额剥削。还有一种是不论收成好坏,按预先确定租额缴租,俗称“铁板租”。
见“喀喇汗王朝”(2208页)。
即“吴朝俊”(1075页)。
?—1642清初将领。满洲镶红旗人。科奇理氏。世居瓦尔喀。崇德三年(1638)归清,授佐领。从征明锦州、松山,皆有功。七年(1642),率骁骑校佟噶尔随饶余郡王阿巴泰征明,入蓟州,攻克霸州、定州等城,
“哲里只”,契丹语。是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其它部族下置石烈。北哲里只为※品部下之一石烈。“哲里”可单独构词,作人名,《辽史·营
见“永陵”(6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