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和勒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什扈尔伯克、石笏尔伯克,什瑚尔伯克、沙虎勒伯克。维吾尔语。职司掌管驿馆的粮食、草料等杂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什扈尔伯克、石笏尔伯克,什瑚尔伯克、沙虎勒伯克。维吾尔语。职司掌管驿馆的粮食、草料等杂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书名。清礼亲王※昭裢(1776—1829,满族,清太祖努尔哈赤次子代善之后,号汲修主人)撰。15卷。以亲身经历和见闻,以杂记形式,于嘉庆、道光年间撰成。记述清朝兴起至嘉庆时之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典
即※“差巴”(支差者)的一部分。旧时四川甘孜藏区雅江地带农奴阶级中的一个等级。从领主处领种一定数量的土地。按规定每年要向地方政府交地粮和支应各种差役,一般还要向土百户支应劳役及各种摊派。繁重的差役使得
清代德格地区高僧。藏族。曾于西藏俄日寺学习经典,精通密法,通达五明,为清初德格著名之大德。康熙二十四年(1685),请白玛仁增创建德格五大寺之一佐钦寺,为西康著名之红教(宁玛派)寺院,不丹、尼泊尔之红
即“汪古”(1120页)。
清代蒙古地区台站道之一。雍正五年(1727),清政府与沙俄划分外蒙古北部边境后,为巡查恰克图卡伦和监督中俄贸易置。由库伦经库依、布尔噶勒、博罗诺尔、呼齐干、他沙尔、伯特格、勒莫格特依、库特勒那尔苏、噶
高句骊国第二世王类利(《北史》作“如栗”, 《隋书》作“闾达”)的谥号。一作“琉璃王”,亦称“瑠璃明王”。类利于汉成帝鸿加二年(前19)继位,新王莽天凤五年(公元18)死,此为其死后国人所尊加的谥号。
1735—1816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章佳氏。字树斋。尹继善第四子。世居辽东。乾隆三十六年(1771)起,历任军机大臣,伊犁参赞、都统和盛京、吉林、福州将军,兵部尚书等职。五十年(1785),署黑
?—1709清朝宗室、文士。满族。爱新觉罗氏。安和亲王※岳乐子。号古香阁主人。袭爵。卒,谥懿,为安懿郡王。好学,能文章,名士多从游。著有《敦和堂集》等,辑宗室平王公诗为《宸襟集》。
见“蒲昌县”(2319页)。
见“巴雅尔”(4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