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暠
见“刘知远”(863页)。
见“刘知远”(863页)。
清末在内蒙古地区推行的一项筹边政策。始行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辛丑条约后,清政府为筹集对帝国主义列强的巨额赔款,推行“练兵筹饷”等“新政”,以“移民实边”为内蒙古“新政”的主要内容,实际上是以筹
壮族婚俗。为女方家庭教育新娘的活动。流行于广西凌云、田林、百色等地。婚礼前夕,新娘梳妆打扮后,端坐正堂,由家中女长辈及年轻姑娘陪坐。新娘先接受父母端给的一碗饭,饭里藏着金银首饰,由新娘吃饭时自取。再由
见“阿旺洛锥嘉措”(1245页)。
藏语音译,意“支差者住房”。旧时西藏※三大领主连同※差地一起分予※差巴居住的房屋。差巴对该房屋只有使用权。
西域精美丝织品的一种。公元5世纪始产于疏勒(今新疆喀什),故名。为当时丝织业高度发达的产物。享誉西域。
?—1153金海陵王生母。大氏。渤海王室后裔。昊天之女。生于辽阳(今辽宁辽阳市)。金辽王完颜宗干次室,生海陵。与正室徒单氏“相得甚欢”。海陵成年后以其母与徒氏单有嫡庶之分,心常不安。海陵即位后,于天德
古政区名,相当于县。氐族聚居区。西汉置,属武都郡(治今甘肃西和县南)。为※十三氐道之一。治所在今甘肃西和县西,临近西汉水,一说在今陕西略阳东北。东汉废。
旧时壮族社会习俗。亦称偿命钱。流行于两广地区。为远古血亲复仇的遗风。旧时,壮族各村寨、宗族或家族间,常发生械斗仇杀事件。被杀者家族或村寨,有替死者报仇之义务。虽经数代,必报方休。被杀者之子孙,如因年幼
见“匝布梯墨克塔布伯克”(473页)。
部分怒族自称。主要分布在云南省碧江县,传说其先民从前居住在丽江、剑川一带,后因纳西族和白族势力扩张,被迫迁至兰坪的澜沧江沿岸,最后又越过碧罗雪山在怒江流域定居。参见“怒族”(177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