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延都督府
唐代在东突厥地区建置的羁縻机构。位于居延海以东地区。贞观二十年(646)置,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职位世袭。下辖贺鲁(贺鲁部)、葛逻(葛逻部、挹怛部)、䒽跌(以都督府改置) 3州。隶单于都护府管辖。
唐代在东突厥地区建置的羁縻机构。位于居延海以东地区。贞观二十年(646)置,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职位世袭。下辖贺鲁(贺鲁部)、葛逻(葛逻部、挹怛部)、䒽跌(以都督府改置) 3州。隶单于都护府管辖。
见“九姓回纥”(36页)。
见“河厉桥”(1506页)。
藏语称“门拉莫钦波”,清译“摩罗木”或“默朗穆”,意为“大愿法会”。通称“传大召”。始于明永乐七年(1409),宗喀巴为纪念释迦牟尼,于藏历正月,在拉萨大昭寺倡办了一次讲论佛经、发愿祈祷的宗教法会(即
蒙古族放牧的方式之一。是蒙汉合璧词,意为“移场放牧”,俗称“走场”。蒙古牧民由常年固定的牧场转移到其他牧场放牧,称“走敖特尔”。而固定牧场之间的移动不称走敖特尔。多在春、夏、秋三季进行,走场的主要原因
傣语音译。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各勐负责管理水利灌溉系统的专职人员。主要负责组织人员兴修沟渠和分水灌田。傣族地区各级封建领主为确保各种贡纳和实物地租的征收,对农田水利特别重视,宣慰使司署(西双版纳地区最高
旧时滇东北和黔西北一些彝族奴隶主强迫家奴以人身殉葬为交租形式之一的土地。奴隶主把一部分土地分给其家奴耕种,除平时定期交租和无偿服役外,其主人死时,耕种这部分土地的人家,被迫必须出一人与主人殉葬,故名。
见“萧翰”(1992页)。
云南地方志书名。元李京(字景山)撰。4卷。成于大德七、八年(1303—1304)间。自述作是书经过及内容为:大德五年春,奉命为乌撒乌蒙道宣慰副使,比到任,因“八百媳妇”战事,措办军需,二年间遍走乌蛮、
原始社会群婚家庭的晚期形式。由血缘婚或级别婚演变而来。其特征是:一群同胞的或血缘较远的姐妹,与另一集团的一群男子有互相共夫共妻的权利和义务,这一群男子是她们的共同丈夫,这些丈夫不包括她们的兄弟;同样,
党项人。西夏初期切韵博士。和罗瑞灵长共同编纂以九品音分类的西夏文字典《音同》。后此书多次刊印,流行颇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