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万户
明代东蒙古※六万户之一。明人异译作“罕哈”。属※左翼三万户,下属12鄂托克。分布于罕哈河(今哈勒哈河)流域,因河得名。正德五年(1510),助达延汗征服右翼三万户,统一蒙古。不久,※内五鄂托克喀尔喀被分封予达延汗第六子阿尔楚博罗特(纳力不剌台吉),※外七鄂托克喀尔喀被分封予第十一子格哷森扎(格列山只台吉)。明末清初,先后归属清朝。
明代东蒙古※六万户之一。明人异译作“罕哈”。属※左翼三万户,下属12鄂托克。分布于罕哈河(今哈勒哈河)流域,因河得名。正德五年(1510),助达延汗征服右翼三万户,统一蒙古。不久,※内五鄂托克喀尔喀被分封予达延汗第六子阿尔楚博罗特(纳力不剌台吉),※外七鄂托克喀尔喀被分封予第十一子格哷森扎(格列山只台吉)。明末清初,先后归属清朝。
参见“峒僚”(1646页)、“峒”(1646页)。
见“耶律化哥”(1307页)。
?—1758清朝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圣祖※玄烨第二十一子。号紫琼道人。雍正八年(1730),封贝子,晋贝勒。十三年(1735),高宗即位,晋慎郡王。卒,谥靖。其诗清秀,尤工画,著有《花间堂载笔》、
1564—1611又作速尔哈赤、素尔哈齐。后金国创始人之一。满族。爱新觉罗氏。塔克世第三子,清太祖※努尔哈赤同母弟,喜塔喇氏所生。青少年时期,因继母寡恩,常与其兄外出谋生。后为建州各部统一,抵御叶赫等
见“邵固”(1261页)。
清代青海藏族部落分支名。分上、下郭密。辖9小族:朵让、江拉、多剌、登楞、焕木、质盖、作什纳、当加呼却、贺加尔,有千户1员,百户9员,属民4000余户。居黄河北岸。上郭密地膏沃,耕牧并行。下郭密地贫瘠,
旧时云南德昂族的婚姻习俗。德昂族原存在有舅父的女儿要同姑母的儿子结婚的习惯,为古老血缘婚的遗迹。随着个体家庭的发展,舅父之女常常拒绝同姑父之子结婚。这时,如外嫁,按例应将收入身价的1/3送给姑母,表示
见“舒尔哈齐”(2262页)。
1906—1988曾用名云泽、云时雨。内蒙古土默特左旗塔布村人,蒙古族。1923年夏入北平(今北京)蒙藏学校学习,同年12月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曾积极参加五卅爱国运动。1925年9月转为中国共产党
清皇室实行满蒙联姻政策所形成的一种制度。清朝开国前即与蒙古贵族联姻,互为嫁娶,立国后,凡后妃常取蒙古贵族女,皇室公主、郡王多下嫁蒙古贵族。成为固定制度。备指额驸即此制度的具体规定之一。《理藩院则例》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