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民
土族史称与他称。参见“土族”(63页)。
土族史称与他称。参见“土族”(63页)。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建于元代,称高罗寨长官司(一作宣抚司)。治所在今湖北宣恩县南。元末明玉珍改为安抚司。明洪武六年(1373)因土民流散,废。永乐四年(1406),土官田大民招回土民400余户
独龙语音译,即木锄。见“时而魁”(1068页)。
见“狄氏”(1104页)。
西藏珞巴族苏龙为奴隶主所服徭役之一。珞巴语苏龙方言音译,“恨”意为“树草”、“庄稼”,“基”意为“砍伐”、“收割”。专指服农业开耕、收割的人役。由男女各投役若干天。期间由主人供食。收割季节需向主人赠送
?—1461明朝天顺年间苗民起义首领。又作李添保。湖南芷江麻城人。苗族。初因逃赋税,以卖药为名,自湖广入贵州苗境。景泰年间(1450—1456),曾参加※蒙能率领的苗民起义。天顺四年(1460),自称
见“属珊军”(2306页)。
北魏太平真君年间爆发的反魏斗争。太平真君七年(446),秦、益二州汉、氐、羌、匈奴等族人民为反对北魏暴政,在金城边冏、天水梁会率领下,聚集万余户于上邽(治今甘肃天水)东城、南城举兵反魏,攻逼二州刺史封
1677—1751清代西藏地方高僧。藏族。为西藏热振寺一世(一作六世)呼图克图。亦称脣徵阿齐图诺门罕,为出任掌办商上事务四大呼图克图之一。生于青海黄河南岸尖扎噶摩浦地方。康熙二十六年(1687),于青
官名。辽代始设同知府事,金、元因之。明为知府的佐贰,分掌督粮、捕盗、治农、水利、屯田、民政、牧马等事。又在少数民族地区,任用当地土酋为府同知,秩正五品,管理所辖部众各种事务,守疆土,修职贡,纳租赋。并
见“呼罗珊”(13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