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德王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皇庆二年(1313),世祖子脱欢第三子不答失里受封宣德王(一作安德王)。元统三年(1335),中书平章政事定住亦受封。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皇庆二年(1313),世祖子脱欢第三子不答失里受封宣德王(一作安德王)。元统三年(1335),中书平章政事定住亦受封。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语源不详。一说来自托忒语“布”。因维吾尔人旧着输布于准噶尔,因以称其输粮赋之官。一说来自汉语,因其曾以纺织品向清朝政府交纳赋税,故称。职司征收粮赋。乾隆二十四年(1759),
清四川瓦寺土司。藏族。桑朗容忠子。以母麦氏训育有方,乾隆四十四年(1779)奉命进京,得二品顶戴。五十五年(1790),奉旨改桑朗为索诺木,赐花翎,遣土官领兵200人随清军进讨,事定获优赏。秀山事件派
书编名。见“钦定外藩蒙古回部王公表传”(1671页)。
见“四馆四里”(555页)。
突厥语tagharchi音译。官名。taghar意为“口袋”、“布袋”,加词缀chi表示职司,直译为“掌管口袋者”。其职责为征收实物税,向军队提供粮食。※叶尔羌汗国有此官职。
见“耶律沙”(1301页)。
见“拉定”(1366页)。
清代地名。又译和卜多、科卜多。位于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西北(即今蒙古境内科布多)。以地有科布多河得名。词义意谓“箭橐”。初隶准噶尔。康熙三十六年(1697)噶尔丹死后,并于清,清军于其地置屯田。雍正八年
见“高车六种”(1918页)。
契丹早期部落名。为※古八部之一。始见于《魏书·契丹传》,《辽史》沿袭,然他载有异,该书“显祖纪”与“勿吉传”即将此部与※“匹絜”部合记为一“匹黎尔”部,《册府元龟》与《通典》记为“匹黎”。据契丹古老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