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嘉木参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全称孜仲达尔罕尼玛嘉木参。藏族。西藏穷结人。七世达赖喇嘛格桑嘉措弟子。噶伦布隆簪因失明离职后,七世达赖喇嘛以西藏广兴黄教,授意驻藏大臣奏准,补放一名喇嘛任噶伦。乾隆十六年(1751)被封为噶伦,照诸噶伦例赐札萨克台吉职衔,是为喇嘛奉旨补放噶伦之始,为三俗一僧。同年,因准噶尔进藏熬茶,与噶伦共议,于要隘处添设兵役,巡卡备御。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全称孜仲达尔罕尼玛嘉木参。藏族。西藏穷结人。七世达赖喇嘛格桑嘉措弟子。噶伦布隆簪因失明离职后,七世达赖喇嘛以西藏广兴黄教,授意驻藏大臣奏准,补放一名喇嘛任噶伦。乾隆十六年(1751)被封为噶伦,照诸噶伦例赐札萨克台吉职衔,是为喇嘛奉旨补放噶伦之始,为三俗一僧。同年,因准噶尔进藏熬茶,与噶伦共议,于要隘处添设兵役,巡卡备御。
见“亦纳勒赤”(873页)。
北宋时西域于阗王。本名尉迟婆缚婆,王族姓尉迟氏。后梁乾化二年(912)执政,建号同庆,仿唐制,设职官,发展经济。同庆二十七年(后晋天福三年938),遣捡校太尉马继荣赴开封朝贡。后晋遣供奉官张匡邺出使于
藏传佛教寺院。在青海称多县。藏语称“嘎登郭囊谢舟派吉楞”,意为“具喜显密讲修兴旺洲”。为玉树地区格鲁派大寺之一。宗喀巴弟子代玛堪钦元登巴奉师意,于明永乐十七年(1419)在原有萨迦派小寺基础上改建为格
见“策妄阿拉布坦”(2237页)。
书名。清官修。150卷。另有凡例、总目。乾隆三十二年(1767)起纂,四十九年(1784)最后成书。记唐后期至末近900年有关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典章制度。起唐肃宗至德元年(756),与杜佑《通典》记事
藏语音译,意为“部落”。千户下以“族”为单位的基层组织。乾隆十七年(1752)在甘肃天祝藏族地区实行“头目”、“闾长”制,总设大头目1人,下分设“措哇”小头目若干。“措哇”下另设闾长若干,即帐篷圈(藏
见“阿悉结”(1216页)。
金代女真文字崖壁刻书。金宣宗兴定二年(1218)刻,在今朝鲜咸镜南道北青郡串山。1911年发现。字面高1米33。有5行40余字。所记佛事,因字迹模糊,不易辨认,学者对其解读意见不
古代官爵。清代沿袭之。分四种:①奉差挂帅出征的命官。顺治十二年(1655),铸大将军、将军印。皆分别于其前加铸表示方位、作用等差别的字号,如镇海、扬威、奉命、征东、征南、征西、征北、镇东、靖南、安东、
北魏世祖太武帝拓跋焘年号。451—452年,凡2年。